吉林公司江南公司燃煤倒运服务(2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江南公司燃煤倒运服务(2年)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两台330MW凝汽供热式发电机组和两台1100t/h亚临界汽包锅炉,分别于2010年12月23日、2011年1月6日正式投产发电,总装机容量660MW。招标范围为厂内1、2号封闭煤场至3、4号露天煤场(包括合同期间厂内新增的煤场)的煤炭二次倒运及在3、4号露天煤场的煤炭储存、封堆、回取,具体包含以下工作:1.甲方1、2号封闭煤场煤炭因二次倒运及回取而发生的运输车辆装车,钩机、铲车配合装车、抑尘洒水车、雾化炮及压实相关设备等。2.煤炭运输到指定储煤地点后自卸、堆煤、分层压实、拔高、环形坡道修建、煤堆边坡整型、封堆。3.煤炭二次倒运、回取过程中的道路清理、冲洗抑尘工作。4.负责储煤期间储煤场排水沟、消防通道等设施的日常维护。5.根据甲方需要,对煤堆每日测温,对发热、自燃煤及时回取。6.根据甲方及环保要求对已封堆的煤堆揭盖防尘网,降雨、降雪等天气必须及时揭盖防雨布,冬季储煤时对冻块进行筛选、破碎。7.回取过程中,将回取煤中杂物清捡干净后再运回指定煤场。8.使用洒水车、雾化炮等设备有效抑尘。服务期限:2022年6月16日至2024年6月15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燃煤倒运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20 16:0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