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脱硫装置新增浆液缓存槽机电仪土建等安装施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拟负责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脱硫装置新增浆液缓存槽项目及附属管道、电气、仪控、土建等专业的安装与施工。具体包含:
1.1安装:浆液缓存槽的安装;浆液泵的安装;脉冲泵的安装;浆液泵及脉冲泵进、出口管线安装;料液槽改造施工;泵房暖通系统安装以及配套的管道支架阀门安装,防腐涂鳞及防腐保温伴热等;
1.2土建:新增浆液缓存槽、料液槽基础及结构的施工;泵房及机泵基础的施工;浆液缓存槽围堰及防腐砖的施工;
1.3电仪:为浆液缓存槽配套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及调试;为浆液缓存槽配套仪控设备的安装接线及调试。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5、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6、投标人须为浙江省能源集团供应商库正式成员。
7、近五年(2017年1月1日以来)具备类似建安项目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够体现以上项目特征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8、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2年08月25日 09时00分2022年08月31日 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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