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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琪志贸易有限公司堆煤场项目、贵州黔西贵福源商贸有限公司堆煤场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2-09-02
核心提示:地区:贵州行业:进展阶段:环评拟批复公示投资总额:建设单位: 贵州琪志贸易有限公司、贵州黔西贵福源商贸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及
  • 区:贵州
  • 业:
  • 进展阶段:环评拟批复公示
  • 投资总额:
  • 建设单位: 贵州琪志贸易有限公司、贵州黔西贵福源商贸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及规模

           贵州琪志贸易有限公司煤场堆项目:项目储煤区采用全封闭钢结构大棚覆盖,建筑面积约2000m2,分为原煤堆放区、精煤堆放区和破碎筛分区;办公区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20m2。项目建成后,煤炭储备能力为6万吨/年,其中拟计划破碎筛分原煤量为1万吨/年。
          贵州黔西贵福源商贸有限公司堆煤场项目:项目储煤区采用全封闭钢结构大棚覆盖,建筑面积约13000m2,分为原煤堆放区、精煤堆放区和破碎筛分区;办公区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300m2。项目建成后,煤炭储备能力为50万吨/年,其中拟计划破碎筛分原煤量为20万吨/年。

    项目简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琪志贸易有限公司堆煤场项目、贵州黔西贵福源商贸有限公司堆煤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09月01日-2022年09月0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8237914 传真: 0857-8237914 通讯地址: 毕节市贵毕大道520-1号毕节市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551700
    项目名称 贵州琪志贸易有限公司堆煤场项目、贵州黔西贵福源商贸有限公司堆煤场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贵州琪志贸易有限公司、贵州黔西贵福源商贸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莞虹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贵州琪志贸易有限公司煤场项目: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扬尘主要为土建施工阶段产生的扬尘、设备运输装卸产生的扬尘以及厂房打扫产生的扬尘,该部分废气为无组织排放。项目拟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保持道路清洁、在靠近敏感点的厂界设置围墙或防尘网等措施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人员入厕依托周边旱厕,其他生活污水回用于厂区洒水除尘,对周边地表水水环境影响小。施工废水引入临时沉淀池,使施工废水全部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防尘,严禁施工废水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采取强化施工计划的执行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声、设置临时声屏障等,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制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阶段的主要固废为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充分利用其中可再生部分;剩余部分及时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合法渣土场处置;施工现场机械的修理维护,换卸下来的废机油和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或厂家回收利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中相关限值要求(≤80mg/m3)。项目储煤区域采用全封闭式钢结构大棚覆盖,且储煤区域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储煤场内作业不受风力影响;项目区同时采取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后,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排放限值低于1.0mg/m3的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屋面雨水及室外雨水通过雨水沟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车辆车轮清洗废水经过洗车台内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场内初期雨水经过初期雨水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和铲车等,经过建筑物的隔声及基础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为生活垃圾、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池沉渣、除尘器收尘灰、煤矸石和维修固废。 生活垃圾经专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池沉渣内的原煤回收作为产品,泥浆等定期进行清掏干化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除尘灰进行收集后外卖至砖厂、建筑材料厂作为原料,同时也可以作为项目的产品外卖。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煤矸石,外售给周围煤矸石砖厂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由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贵州黔西贵福源商贸有限公司堆煤场项目: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扬尘主要为土建施工阶段产生的扬尘、设备运输装卸产生的扬尘以及厂房打扫产生的扬尘,该部分废气为无组织排放。项目拟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保持道路清洁、在靠近敏感点的厂界设置围墙或防尘网等措施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人员入厕依托周边旱厕,其他生活污水回用于厂区洒水除尘,对周边地表水水环境影响小。施工废水引入临时沉淀池,使施工废水全部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防尘,严禁施工废水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采取强化施工计划的执行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声、设置临时声屏障等,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制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阶段的主要固废为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充分利用其中可再生部分;剩余部分及时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合法渣土场处置;施工现场机械的修理维护,换卸下来的废机油和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或厂家回收利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营运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中相关限值要求(≤80mg/m3)。项目储煤区域采用全封闭式钢结构大棚覆盖,且储煤区域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储煤场内作业不受风力影响;项目区同时采取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后,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排放限值低于1.0mg/m3的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屋面雨水及室外雨水通过雨水沟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车辆车轮清洗废水经过洗车台内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场内初期雨水经过初期雨水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和铲车等,经过建筑物的隔声及基础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为生活垃圾、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池沉渣、除尘器收尘灰、煤矸石和维修固废。 生活垃圾经专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池沉渣内的原煤回收作为产品,泥浆等定期进行清掏干化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除尘灰进行收集后外卖至砖厂、建筑材料厂作为原料,同时也可以作为项目的产品外卖。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煤矸石,外售给周围煤矸石砖厂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由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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