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2022年活性炭采购,共采购45吨进口优质椰壳活性炭,用于新能源分公司更换尾气回收装置二序列碳吸附塔的活性炭更换,以保证碳吸附塔对循环氢气的净化能力。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原材料 |
进口优质椰壳活性炭 |
吨 |
45 |
进口优质椰壳 |
(1)投标方须提供需方使用条件下的活性炭产品;
(2)投标方须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检验报告;
(3)投标方须提供不同气体流速下活性炭堆积高度下的压力降数据表;
(4)投标方须提供等温吸附曲线图;
(5)投标方须提供单位体积活性炭的不同粒度的分布;
(6)投标方须提供产品合格证。
1.2.2主要工作内容:
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方应负责其供货范围内的全部的材料、加工制造、检验试验、洁净处理、出厂检验、货物运输,以确保活性炭性能达标。
(2)投标方应负责提供包括材质检验报告、产品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在内的相应技术文件等。
(3)投标方应负责提供可行的活性炭填装方案。
(4)投标方应负责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昆仑东路20号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厂区指定地点,合同生效后60日内发货到买方现场,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进口优质椰壳活性炭销售代理企业。并提供所代理进口优质椰壳活性炭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进口椰壳活性炭至少100吨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22日 8:30~11:30,14:30~17:3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