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2年11月15日委托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废水深度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废水深度处理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阜康冶炼厂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拟投资15029.71万元,对目前阜康冶炼厂废水进行深度处理。主要工程内容为:阜康冶炼厂生产产生的含盐废水进行乏汽蒸发,产出硫酸钠,再进行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单独处理后夏季用于厂区绿化,冬季并入一般生产废水处理;一般生产废水处理后,产出硫酸钠,并入资源化利用部分;资源化利用是以产出的硫酸钠与碳酸氢铵反应生产纯碱及硫酸铵。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

建设单位联系人:翟戈辉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阜康冶炼厂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994-350056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北区环园路1740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李经理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991-6366255

邮箱:5361915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