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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镇海基地二期项目30万吨/年CHPPO装置EPC总承包项目氧化尾气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2022-11-28
核心提示:镇海二期CHPPO装置-氧化尾气处理系统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镇海二期CHPPO装置-氧化尾气处理系统(WZ20221219-5509-17

镇海二期CHPPO装置-氧化尾气处理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二期CHPPO装置-氧化尾气处理系统(WZ20221219-5509-17352-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氧化尾气处理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废气处理设施\催化氧化 氮气,烃类气体 200000Nm3/h 非甲烷总烃浓度≤20mg/m3
1.00
包1-氧化尾气处理系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生产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1.7 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标,须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8 乙方(或乙方的分包商)应具有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资质,并提供 证明文件

3.1.9 不接受代理商或流通商投标。

3.1.10 应具有有效期内的 GB/T19001 或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 B/T28001 或OHSAS18001 或 ISO45001 或 GB/T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认证证书。

3.1.11 业绩要求:在中国的石油化工企业中有2套(同一装置内处理设施按一套计)及以上相同或类似催化氧化处理设施(设计处理尾气单套规模≥75000Nm3/h)的供货业绩,其中至少有1套已成功投运并连续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业绩要求出具商务合同(含技术附件) 复印件、合同发票复印件 、用户应用业绩证明或验收报告。

3.1.12 本项目中要求使用科莱恩或大连院或巴斯夫催化剂

3.1.13 乙方提供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所有偏离均需在开标前澄清并得到书面同意,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收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投标商必须承 诺:除在技术偏离表中所列偏离以外,投标物资完全符合请购文件及附件的要求,若偏离不被接受,视为否决。

3.1.14 乙方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商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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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ding.sino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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