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号仓库、2号仓库、3号仓库、分拣仓库、破碎筛分车间和业务用房。项目建设90万吨/年的商品煤储配运中心,其中拟计划破碎筛分原煤量为18万吨/年。
项目简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方县乾顺物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01日-2022年12月0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8237914
传真: 0857-8237914
通讯地址: 毕节市贵毕大道520-1号毕节市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551700
| 项目名称 | 大方县乾顺物流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
| 建设单位 | 大方县乾顺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净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已于2020年7月建成投产,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噪声、粉尘、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污染因子对环境的影响已全部消失。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本项目在施工期未发生环境问题,未收到环保投诉,项目无施工期污染遗留问题。同时根据现场调查可知,本项目涉及的整改环节为布袋除尘器的安装调试、设置初期雨水池和危废暂存间;整改环节对环境影响小。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中相关限值要求(≤80mg/m3)。本项目储煤区域采用全封闭式钢结构大棚覆盖,且储煤区域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储煤场内作业不受风力影响;项目区同时采取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后,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排放限值低于1.0mg/m3的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屋面雨水及室外雨水通过雨水沟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车辆车轮清洗废水经过洗车台内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场内初期雨水经过初期雨水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铲车和运输车辆,经过建筑物的隔声及基础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经专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池沉渣内的原煤回收作为产品,泥浆等定期进行清掏干化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除尘灰进行收集后外卖至砖厂、建筑材料厂作为原料,同时也可以作为项目的产品外卖。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煤矸石,外售给周围煤矸石砖厂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由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