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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木质人造板加工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2-12-03
核心提示:地区:贵州行业:材料进展阶段:环评拟批复公示投资总额:建设单位: 贵州翰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细木工板3万m3
  • 区:贵州
  • 业:材料
  • 进展阶段:环评拟批复公示
  • 投资总额:
  • 建设单位: 贵州翰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内容及规模

           年产细木工板3万m3、普通刨花板6万m3。

    项目简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木质人造板加工生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02日-2022年12月0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8237914 传真: 0857-8237914 通讯地址: 毕节市贵毕大道520-1号毕节市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551700
    项目名称 木质人造板加工生产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贵州翰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莞虹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泥土,拟采取湿润喷洒、封闭运输、专人清扫车轮泥土;针对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尾气,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提倡绿色装饰,严格控制室内装修材料的质量;装修结束后要加强房间的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环评要求在施工场地最低处修简易沉淀池,并配套车辆过水设施。施工期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及场地防尘,不外排;项目不设置旱厕,施工人员入厕借助周边旱厕,沤化物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其它生活污水(如洗手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另外项目挖深不大,基本不会对地下水形成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采取强化施工计划的执行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声、设置临时声屏障等,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制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阶段的主要固废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废弃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充分利用其中可再生部分;剩余部分及时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合法渣土场处置;装修垃圾中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弃渣场处理,属于危险废物的暂存于施工场地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废弃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至废品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刨花板刨片、裁边工序和细木方板断料、裁板工序产生的粉尘;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涂胶和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甲醛。 项目生物质锅炉废气经旋风+水浴除尘器处理后,引至30m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拟在刨花板刨片、裁边工序和细木方板断料、裁板工序设置集气罩将产生的颗粒物引至旋风+水浴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拟在涂胶、压板工序设置集气罩将混合气体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甲醛、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甲醛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甲醛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经过采取运输车辆加强维护保养、严禁运输车辆超载和不得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后,能够有效减少运输车辆尾气的产生,减少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场外雨水进入周边排水边沟;水浴除尘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职工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农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剥皮机、刨片机、裁板机、带锯、拼板机、热压机、涂胶机和空压机等设备,产生噪声的源强一般为65-90db(a),经过建筑物的隔声及基础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和树皮、锅炉灰渣、除尘器收尘灰、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弃胶粘剂及其包装物。 生活垃圾经专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边角料和树皮分类后,可用部分用作锅炉燃料,其余部分堆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锅炉灰渣堆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周边居民定期清掏作为堆肥原料。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堆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收集后可外售给有机肥厂作为原料使用。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弃胶粘剂及其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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