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36/17-CL-00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湖北发电 所属发电企业2023年度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液碱采购已由华电湖北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 本部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36/17-CL-00901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 液碱采购 华电湖北发电 所属发电企业襄阳公司2023-2025年度大宗物资(液碱批次)集中采购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 液碱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贲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全部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参与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氢氧化钠(烧碱)。 8.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运输资质或与其签订承运合同运输企业的相关运输资质(营业执照,承运合同,适用于酸碱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相关资质证书等)。 9.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不少于两项工业液碱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内容、签字盖章页等)。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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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