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电储能技术创新产业基地项目扩初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评定分离,定性评标)
一、哈尔滨电机厂(镇江) 的哈电储能技术创新产业基地项目扩初设计已经完成项目备案,项目备案号为镇高新发备【2022】97号,上述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扩初设计投标。 江苏信诚工程管理咨询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 项目总投资约18000万元。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4、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月20日
5、招标控制价:300万元
6、质量标准:设计必须满足现行国家相应规定要求,满足EPC招标需要的设计深度的要求, 并通过镇江市审图中心审核。
三、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哈电储能技术创新产业基地项目扩初设计。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项目概况:本项目的厂区总图规划设计、新建联合厂房扩初设计、新建空压站、总变电站、固废站、垃圾站、气站、化危库及危废库等配套设施扩初设计,项目工程概算。
1工程设计各专业扩初设计要点
1.1 重型厂房生产任务
重型厂房主要承担抽水蓄能机组主轴、顶轴、刚性磁轭、转子支架、定子机座、转轮、活门、分瓣阀体、顶盖、底环、座环、水斗转轮等关键大型零件的机械加工任务,以及导水机构、球阀等大型部件的装配任务。
重型厂房还承担核电定子的机座焊接、喷漆、喷砂、退火、内环机加、矽钢片装压、下线等加工、装配任务。
1.2 总图工程
哈电储能技术创新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用地位于江苏省镇江市镇江高新区内,地块呈不规则长形,用地面积175501.31平方米(合263.252亩)。用地东南面为50米宽的长江路,西面及南面临何家圩路,北面临龙门港路,东面相邻企业为江苏名和集团 。厂区物流运输可经北面龙门港路抵达附近港口,经水路完成大件运输。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厂区总图设计要科学合理,满足镇江市政府的各项规划要求,满足水电、核电生产要求,建筑物主次分明,工艺路线流畅,运输路线简捷;沿长江路侧景观靓丽,电源、通讯、给排水、燃气等外网接入安排有序、布置合理;厂区管网布置、道路规划、绿化规划严谨、科学,满足现代工业对场地规划的要求,达到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实现的目的。
1.3 土建工程
项目主要新建建筑物为生产联合厂房、空压站及总变电站、固废站及垃圾站等。
生产联合厂房,结构形式为连续四跨单层重型钢结构,本次设计新建北侧两跨车间,每跨设置有双层吊车,其中一跨上层吊车均为350吨,轨顶标高24米,下层吊车均为150吨,轨顶标高20米;另一跨上层吊车均为200吨,轨顶标高24米,下层吊车均为100吨,轨顶标高20米;火灾危险性类别为戊类,耐火等级为二级,设为1个防火分区。其南侧二跨为规划厂房,本次设计需预留厂房上部结构扩建接口,预留厂房的吊车按上层吊车为200吨,轨顶标高24米,下层吊车为100吨,轨顶标高20米考虑。
厂房围护结构为1.2米高240厚烧结多孔砖,上部墙体为外挂岩棉复合板,玻璃幕墙及窗户采用铝合金装饰条加隐框玻璃,屋盖采用加保温层双层彩板屋面,地面采用金刚砂耐磨地面,门为工业堆积门,屋面排水形式为内天沟有组织虹吸排水。
空压站及总变电站、固废库及垃圾站、气站、危化库及危废站均为单层混凝土框架结构设备用房,耐火等级为二级,每个站房为一个防火分区,满足消防疏散要求。
各防火分区的疏散出口数量、疏散距离及疏散宽度严格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的要求进行设计,以满足消防要求。
1.4 给排水工程
本工程水源采用城市自来水,进水管径DN150,市政水压约0.3兆帕。本次设计范围为新建建筑室内外给排水及消防给水工程。
1.5通风防排烟工程
各厂房火灾危险性为戊类,可不设排烟措施。
空压站及变电站设机械通风系统,通风量按换气次数8次/小时计算,风机采用边墙排风机。
1.6 电气工程
本工程联合厂房设置变配电所,采用二路10千伏电源供电。建筑物动力配电为380伏,照明用电为380/220伏。
消防用电设备、疏散应急照明、计算机网络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均为二级负荷,其余为三级负荷。
低压配电系统采用TN-S系统。车间、站房内配电箱、插座箱等均明装,办公区内、附属用房配电箱均暗装。消防设备的控制箱(柜)作“消防”标志,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防爆场所配电设备均为隔爆型。防爆区内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必须作好隔离密封,且应符合国标规范(GB50058-2014)。
各单体防雷等级经计算后按各自的防雷要求设防。
1.7 动力工程
本项目新建厂房生产需要压缩空气,本工程拟在各厂房内设置压缩空气站集中供应。
储气罐及废油收集箱布置在室外,其余设备均设置在空压站内。
厂房内压缩空气管道采用沿墙、柱架空敷设,管道材料采用无缝钢管。
厂区压缩空气管道材料采用无缝钢管,敷设方式为直埋敷设,采用加强级防腐。
1.8环境保护
本项目建设
厂区临城市道路,采用通透的金属栏杆围墙隔断;厂前区布置景观铺地、水景、花池等景观小品,在四周集中绿地上种植各种花草灌木,创造优美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生产区绿化主要采用行道树,即可减少噪音,吸收灰尘,又可美化厂区环境。 1.9光伏设计 本工程要求设计时应考虑满足甲方后续实施屋面光伏项目的需求。 设计目标:本次扩初深度应满足EPC招标需要。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机械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拟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
(5)资格审查提交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8)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5、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TPBidder/,于2022年12月21日00:00至2022年12月27日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400-998-0000)。 八、其他: 1、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2年12月21日00:00至2022年12月27日24:00止; 3、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 月 10 日09:30:00(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5、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6、招标人郑重声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
九、招标人及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