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220万吨/年蜡油加氢裂化装置撬装除油除铁设施招标采购项目,采购除油除铁设施等。该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主管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220万吨/年蜡油加氢裂化装置撬装除油除铁设施招标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除油除铁设施等。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2.4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炼油厂施工现场 。
2.6质保期: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
2.7最高投标限价:148万元(含税)。
2.8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货到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2.9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同时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及以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8
1.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2 业绩要求:供货商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装置中与本次采购相同或类似除油除铁设施3台套以上,除油除铁设施的处理能力 ≥100t/h业绩并安全运行3年。提供除油除铁设施的商务合同、对应发票及相应证明文件的影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投标将被否决。
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 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8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9 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3-2-24 18:00:00至截止时间 2023-3-3 23:59:59(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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