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红雁路97号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新建实操车间一座,项目总占地面积2416平方米,建筑面积1476.96平方米,建筑高度11m,主体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屋面采用螺栓球钢网架。实操车间大厅设有理论培训场所、实操区、休息室、卫生间、门厅、茶歇室、音响设备用房等。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新疆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新建实操车间建安施工期计划于合同签订后即可实施,施工总工期为12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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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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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实操车间建安施工 |
红雁池分公司计划新建实操车间,项目包工包料进行,由新疆电力设计院出施工图,完成新建实操车间大厅,给排水、热网、电气等施工,投标方按图纸和清单要求进行施工、装修、供货并协助招标方取得相关证书。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建实操车间建安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8年至今)单项建筑工程1千万及以上至少1项有效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真实证明材料(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如发现业绩造假,招标方将进行否决)。
10.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17 10:54到2023-03-2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