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神公司灵州电厂任家庄煤矿塌陷区农光互补一、二期12MWp发电项目固定支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2172,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任家庄煤矿塌陷区农光互补一、二期12MWp发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东北侧约 15 公里处,项目建设地点任家庄煤矿东侧,分两期同步建设,一期站址中心坐标: 东经 106°29′32.29″,北纬 38°11′13.09″,二期站址中心坐标: 东经 106°29′28.35″,北纬 38°11′03.71″,装机规模2*6MWp,规划用地面积337 亩。项目场址区地势较为平坦,海拔约1330m。项目站址周边紧邻煤矿进出场道路,对外交通便利。
本工程光伏子方阵组件支架采用固定支架方案,每套支架上组件排布为 2×13 竖向布置。固定支架南北双排立柱,前后立 柱间距 2.6m,东西向立柱间距 3.4m,5 排立柱布置,主要型钢采用圆钢管、C 型钢。支架倾角按最佳倾角 36°设置,支架最下沿离地高度不小于1.5m。光伏固定组件支架基础采用微孔灌注桩基础,微孔灌注桩露出地面 0.3m,直径为 200mm,桩长为 2.1m,混凝土强度为 C35。本工程建设期为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生产运行期为25年。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
2.1.2采购范围:
固定支架Q420 2*13阵列(竖装) 840套(432吨)
2.1.3 交货期(货物):
签订合同后30天。
2.1.4质量要求:
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有关国家标准且功能完整、性能优良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供货完成的6MW及以上光伏电站的光伏支架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成供货。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供货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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