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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庙二期风电场(50MW)EPC总承包及一期风机移机工程招标公告

   2023-03-06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草庙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草庙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境内,场区地理坐标介于北纬33°18’~33°36’,东经117°48’~117°56’之间,场址距泗县草庙风电场一期工程约15km,场内海拔高度在20m左右。
2.1.1风资源条件
本风电场1112#代表测风塔160m高度处全年平均风速为5.84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174.3W/m2,各可布机位点160m高度年平均风速为5.90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197.8W/m2,根据《风电场工程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技术规范》(NB/T 31147-2018)风功率密度等级标准,风电场区域风功率密度等级为D-1级,具有一定的风能资源开发价值。
2.1.2交通运输条件
项目场址范围内有高速S07、省道S216、省道S307、国道G343穿过,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2.1.3接入系统条件
本风电场拟配套新建一座110kV汇流站,安装1台容量为50MVA有载调压变压器,汇流站以1回110kV架空线接入安徽泗县草庙风电场(一期)工程的110 kV升压站。
2.1.4工期计划
本工程总工期15个月,暂定2023年4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30日全部投产发电,2024年6月30日完成项目验收及达标投产。
项目具体工程进度要求如下:
二期风电场EPC总承包工程暂定2023年4月开工,2023年6月30日前进行首批风机基础浇筑;2023年8月30日前进行首批风机吊装;2023年10月30日前升压站具备带电条件;2023年11月30日前首批风机并网发电;2023年12月30日前全部并网发电;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正式通知为准)。
一期移机工程暂定2023年4月开工,2023年5月15日前进行风机基础浇筑;2023年6月15日前进行风机拆除;2023年7月15日前进行风机吊装;2023年8月15日前全部并网发电。
2.1.5主要工程量
安徽泗县草庙二期风电场装机规模为50MW,安装10台单机容量为5.0MW风力发电机,风电机组接线方式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本工程新建一座110kV汇流站,安装1台容量为50MVA有载调压变压器。以1回110kV架空线接入安徽泗县草庙一期风电场110kV升压站,长度约21km,泗县草庙一期风电场110kV升压站扩建1个110kV进线间隔,与一期工程共用1回110kV架空线路接至220kV蟠龙变110kV侧。泗县草庙一期风电场3台风机移位。
2.2招标范围
2.2.1本工程采用项目总承包模式,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勘察设计;
(2)所有设备、材料采购;
(3)建安工程施工;
(4)泗县草庙一期风电场3台风机移位;
(5)项目前期、施工、验收等手续办理;
(6)生产准备相关工作;
(7)所有对外关系处理。
承担上述工作开展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2.2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由发包人另行单独招标,拟由本项目承包人与中标的设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履行相应权力与义务。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全部包含在本工程的EPC总承包合同范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110kV外送线路及汇流站施工允许专业分包,专业分包单位应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项目设计允许分包,设计分包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能力。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应通过质量标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具有1个及以上45MW及以上规模且与本招标项目类似新能源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必须提供验收/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2019-2021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施工能力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人员要求:3.7.1项目设计负责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3.7.2施工技术负责人:
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1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3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C证,具有3年(36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4其他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1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03月03日3月3日至3月8日(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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