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浙江永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属表面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永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路
项目概要:项目着力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电镀设备及表面处理工艺,主要引进镀锌、镀镍、镀铬、镀金、镀银、氧化、塑料镀共25条生产线,配套设有蚀刻、喷涂、电泳等辅助工序。项目总用地面积22193.36平方米,新建厂房37728.25平方米,用于建设金属表面处理项目,项目总镀件面积422.4万m2/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规模 | 保护级别 | ||
X/m | Y/m | 行政村/保护目标 | 自然村 | |||||
环境空气 | 668000 | 3186272 | 一都江村 | 一都江 | 西 | 820 | ~1728人 | GB309 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 |
667950 | 3186370 | 外宅 | 西偏南 | 1356 | ||||
668546 | 3186268 | 青场口 | 西偏南 | 1000 | ||||
668558 | 3186022 | 牛栏坞 | 西南 | 1200 | ||||
668691 | 3185067 | 茶家山 | 西南 | 2000 | ||||
669661 | 3188119 | 山头村 | 片家垄 | 东北 | 860 | ~1802人 | ||
669754 | 3189033 | 仓头垄 | 东北 | 1800 | ||||
669427 | 3189712 | 石坝底 | 北 | 2380 | ||||
666800 | 3187350 | 余航村 | 达宅 | 西偏北 | 2350 | ~2701人 | ||
668848 | 3190569 | 余家 | 西北 | 2200 | ||||
667196 | 3188288 | 弓边 | 西北 | 2200 | ||||
667093 | 3188780 | 渡船头 | 西北 | 2485 | ||||
666994 | 3188134 | 航头 | 西偏北 | 2300 | ||||
666774 | 3187595 | 上堂屋 | 西偏北 | 2380 | ||||
668128 | 3189851 | 山头凉亭 | 北 | 2800 | ||||
667615 | 3190117 | 钟灵山底 | 北 | 3100 | ||||
667501 | 3189907 | 温山 | 北 | 3000 | ||||
669117 | 3190222 | 杨梅山 | 北 | 2900 | ||||
668665 | 3189788 | 株树 | 北 | 2500 | ||||
668348 | 3189750 | 余家园小区 | 北 | 2500 | ||||
667513 | 3188703 | 大桥 | 北 | 2000 | ||||
670316 | 3185274 | 木车村 | 下村 | 南 | 1950 | ~100人 | ||
670577 | 3184621 | 马后山 | 南 | 2618 | ||||
670102 | 3188062 | 后溪镇东华村 | 枫根 | 东 | 1050 | 2500人 | ||
670531 | 3187695 | 雾塘 | 东 | 1200 | ||||
670414 | 3188360 | 东华 | 东 | 1400 | ||||
671118 | 3188016 | 田边 | 东 | 1800 | ||||
670334 | 3187550 | 坳头 | 东 | 1000 | ||||
670705 | 3187979 | 里塘坞 | 东 | 1485 | ||||
669888 | 3189802 | 灰山 | 东北 | 2600 | ||||
671264 | 3188666 | 上尖 | 东 | 2216 | ||||
671094 | 3189160 | 下尖 | 东 | 2523 | ||||
671503 | 3186690 | 彭村垄 | 东 | 2100 | ||||
声环境 | 项目用地边界周围 200m 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 GB3096-2008 3 类标准 | ||||||
地表水 | / | / | 江山港 | 西 | ~2529 | 中河 | 水质达到(GB3838-2002)Ⅲ 类标准 | |
/ | / | 清阳殿溪 | 西 | ~1025 | 小河 | |||
地下水 | 项目所在地厂址为中心6km2范围 | (GB/T14848-2017)III 类 | ||||||
土壤 | 668000 | 3186272 | 一都江村 | 一都江 | 西 | 820 | / | 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GB15618-2018)农用地 |
669661 | 3188119 | 山头村 | 片家垄 | 东北 | 860 | / | ||
/ | / | 农林用地 (主要为林地、园地) | 南 | 近邻 | / | |||
/ | / | *永久基本农田区域 | 南 | 隔山,最近约260m | / | |||
东 | 隔山,最近约550m | / | ||||||
生态环境 | 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路内,地块为工业用地,周边为农林用地,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等保护区,不涉及国家级省级保护物种、珍稀濒危物种、地方特有物种。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 地表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各类工艺电镀废水、地面和设备冲洗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水、纯水站浓水、初期雨水等。该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260—2020)中表1中“间接排放太湖流域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借助江山市江东园区污水处理厂排入江山港,项目的生产运营不会对评价区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2. 地下水:项目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主要为调节池池底发生破损,含铬、含镍、含银、含氰废水渗漏污染地下水。项目建成后,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的水质基本没有影响。企业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污染物泄漏,按分区防渗级别的要求采取场地防渗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维护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杜绝非正常排放。
3. 大气环境:经预测分析,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正常排放的情况下,评价区域内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过相关环境标准值,不会引起周围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变。项目周边敏感点污染物预测浓度能够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4. 声环境:通过预测结果可得: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及相关的环保要求,最终固体废弃物均有可行的处置方式,不会向环境中排放。只要企业做好固废的收集与管理,落实固废治理措施,能做到固废的零排放。因此总体上拟建项目废物处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6. 土壤:企业应做好厂内地面硬化防渗,做好对固废堆场和易污染区的地面防渗工作,可从源头上避免土壤污染事故的发生。
7. 环境风险:企业在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和落实风险评价要求的防范措施之后,项目营运期风险是可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本项目电镀生产废水经各类废水预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处理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重金属污染物在车间或者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中的间接排放太湖流域标准。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盐酸雾、氟化物废气采用两级喷淋中和法进行处理达标后高空排空;氰化氢废气采用喷淋塔吸收氧化法进行处理达标后高空排空;铬酸雾废气采用喷淋塔凝聚回收法进行处理达标后高空排空。电泳、喷涂等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RCO处理。污水站恶臭经收集后通过设置的生物除臭滤池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项目储罐呼吸废气通过企业设置的碱吸收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过安装的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3、噪声:项目生产车间布置较为合理,同时企业在设备选型、安装等均考虑了隔声降噪,在安装、运行过程采取了相应的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设置标识化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记录、存档等管理制度。
5、地下水:厂区内装置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工艺过程及产品装卸过程跑、冒、滴、漏的物料渗入土壤,进而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事故污水应急池采用混凝土构造及设置防渗层,防止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厂区内的物料仓库、暂存场地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物,并设置有围堰,防止由于降水造成的二次污染;厂区内的污水收集管道采用管道高架输送污水。
6、土壤:建设项目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源头、入渗强度、扩散途径、应急响应进行全方位的污染控制。其具体防治措施参照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加强企业的职工培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②完善运行管理制度。③加强运行设施的维护与管理④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工作人员的责任,同时在平时要进行演练,以及时处理事故。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永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项目,项目建设符合江山市“三线一单”,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江山市域总体规划、江山市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江东化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以及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等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废水CODcr、氨氮、重金属、NOx、VOCs排放总量通过区域削减替代,符合总量控制原则。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不大,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所选厂址内实施可行。
六、征求意见范围、对象和期限
主要为评价范围5km×5km(拟建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6日(10个工作日)。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浙江永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张先生/13017980668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路
环评单位:浙江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杨先生/0575-88375705
地点:绍兴市越西路800号金德隆文化创意园4幢207室
环评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570-3890106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永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4月20日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