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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西藏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柴油采购项目竞标公告

   2023-05-06
核心提示:一、竞标条件中国水电基础局 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西藏自治区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项目
 

一、竞标条件

中国水电基础局 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西藏自治区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项目所需的柴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由枢纽工程、昂仁供水工程和配套灌区工程组成。主坝采用沥青混凝土心墙坝,最大坝高108米;灌区工程共布置6条干渠,总长83.72千米。

2、竞标范围:用于西藏 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所需柴油的采购。

3、采购数量:

序号

包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包件一

柴油

0#

3300

 

2

柴油

-20#

800

 

3

包件二

柴油

0#

900

 

4

柴油

-20#

500

 

 

 

4、交货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项目施工结束,按招标人下发的需求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2)包件二交货地点为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昂仁县秋窝乡如多村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副坝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1)标的物须满足GB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中相关要求,如标准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且确保使用油品设备正常运转。

2)本项目所需标的物大部分用于当地设备,当地老乡只认可中石油产品,为保证油品质量,并具有可追溯性,既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西藏日喀则销售 油库提油。

7、验收要求:

1)出现质量异议时将标的物存样送双方共同认可的市级或市级以上监督检验机构进行裁决,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中标人需无条件及时更换,更换过程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拒绝更换的,招标人不给予验收,并停止所有款项的支付。

3)招标人采用过磅形式进行验收,标的物合理磅差率为 3 ‰,在合理磅差范围内以中标人出厂磅单为准,大于或小于合理磅差的以实际现场过磅量为准。

*4)招标人将对每批进场标的物进行现场抽样,并每月2次随机抽样,

*8、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一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作为最终评比价格。

2)报价单价为综合单价=信息价+运杂费+固定费用。信息价为:以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3年4月17日下发的日喀则市成品油销售价格(指定品牌中国石油)。运杂费为:运费、过路费等。固定费用为:除去信息价和运杂费外的所有费用,包括装卸费、保险费、风险、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及利息等财务费)、利润和税金等标的物到场前的所有费用,以及提供给招标人1台5000升以上(包件一和包件二各一台)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油罐车使用(车龄在4年以内),驾驶员、押运员及维修保养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提供给招标人使用的油罐车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3类>),三者险、座位险、交强险、承运险等保险齐全,驾驶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中标人提供油罐车、驾驶员、押运员使用周期为5年,期间可更换车辆和人员但不得离岗。

4)成交后合同单价由信息价、运杂费、固定费用组成。供应期间:信息价以计划当日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下发的日喀则市成品油销售价格为准(指定品牌中国石油)。

5)供应期间运杂费不变。

6)供应期间固定费用不变。

7)投标人须充分了解以上报价要求,不得恶意报价或无效报价。招标人将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西藏日喀则销售 进行相关价格的核实。

9、供货要求

1)投标人按招标人实际施工计划进行配送,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第三项中采购数量及第六章需求一览表中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此次竞标使用,最终结算量以验收合格并经现场签字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此次竞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中标人应予接受, 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招标人将提前3天将所需标的物计划

2)招标人采取电汇方式将材料款支付到中标人

3)中标人需提供行业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4)付款方式:每月25号办理型号规格、数量等签证手续(双方签认的发货清单)对当期实际进场的标的物数量、金额进行统计,并对统计结果签字确认,中标人根据确认信息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全额、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招标人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发票金额对应货款。若因招标人资金问题,导致招标人延误支付,中标人应给予招标人7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期限,宽限期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招标人提出停止供货要求。             

5)包件一高峰期用油预计每天大于10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垫资和自身资金情况。

6)因标的物履约要求严格,包件一招标人收取60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包件二招标人收取20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直至工程结束后或视情况而定退还(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中国水电基础局 西藏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或旗下合法子公司。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须提供中国天然气股份 西藏日喀则 针对本项目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自2021年至今须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在藏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成交通知书)。

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天然气股份 西藏日喀则 针对本项目的保供承诺书。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10、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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