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 庆阳煤电 核桃峪煤矿地面原煤仓下给煤机至2#筛分楼生产系统托管运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5-2-339)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
1. 招标条件本华能煤业 庆阳煤电 核桃峪煤矿地面原煤仓下给煤机至2#筛分楼生产系统托管运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
2.2 规 模: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8.0Mt/a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 庆阳煤电 核桃峪煤矿地面原煤仓下给煤机至2#筛分楼生产系统托管运营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核桃峪煤矿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1日。
2.6 招标范围:从核桃峪矿主井原煤仓下给煤机开始,至1001机尾来料溜槽结束为止。所有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组织、技术管理、质量和安全管理及标准化、设备维护修理、日常现场管理、文明生产管理、环保及修缮改造等方面全过程管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矿井(或选煤厂)涉及运输系统和筛分系统运维业绩及业主单位出具的合同执行情况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0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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