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神仙桥化工园区公用工程气岛项目(一期),规划用地64亩,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建设一套超纯氢气生产线,主产品:超纯电子级7N氢气40吨/年、电子级5N二氧化碳2200吨/年、电子级6.4N液氨1600吨/年、电子级7N氨水1500吨/年;副产品:燃料电池用氢80吨/年、氦气20万M3/年、食品级二氧化碳液8000吨/年、液氨6000吨/年、液态甲烷2万吨/年。2.建设一套笑气(主要用于半导体、医学、食品添加等)提纯及充装生产线,主产品:电子级6.4N笑气1600吨/年;副产品:食品级笑气400吨/年。3.建设一套气体充装生产线,建设工业气体、医食气体、混合气体、特种气体等充装生产线60万瓶/年及相配套的公辅设施。4.建设公用工程气岛一套350吨/天液态空分生产线,主产品:高纯6N液态氧2000吨/年,高纯子7N氮气4000吨/年,5N高纯液氩2800吨/年,医用液态氧8000吨/年、食品液氮16000吨/年;副产品:管道氧气64000吨/年;管道氮气120000吨/年工业液氮24000吨/年。
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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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6月2日我局受理了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工业气岛藕合医食电子特气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16日(1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春
联系电话:0830-3196062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邮 编:646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工业气岛藕合医食电子特气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 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 | 泸州中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023-6-2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所公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删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公参说明.pdf
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工业气岛藕合医食电子特气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公示本).pdf
附件内容:
1
1 概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的有关要求,
公众参与是通过有效收集公众对工程建设特别是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同
时使工程建设得到当地公众理解和支持,以利用他们的亲身体会和判断力,尤其
是充分考虑有可能受到工程影响区域内的公众意见和建议,使评价单位和建设单
位对公众反映的问题以及提出的建议予以高度重视,并对合理意见或建议予以采
纳,进而可以提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和工程的环境保护水平。
通过公众参与,有利于促进建设单位与公众之间的双向联系和交流,加强双
方互相理解,更全面地了解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环境问题,使决策者在决策
工程的建设时充分兼顾公众的利益和要求,使工程的设计规划更完善、更合理,
使工程能被公众充分认可,为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打好基础,提高
项目的环境和经济效益。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可进一步了解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
环境影响,以便完善环保及补偿措施的制定,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本评价公众参与旨在向公众传递项目建设的有关情况及评价情况,并将公众的意
见和建议反馈到项目建设、管理中,从而使环境影响评价的对策更具合理性、实
用性和可操作性。本评价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要求基础上进行“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工业气岛藕合医食电子特气新材料一
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2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 公开内容及日期
建设单位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并与环评单位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保部第 4 号令)要求,2023 年 3 月 21 日在泸县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luxian.gov.cn/zwgk/zwzt/zxzt/xylx/sgs/content_352707)上进行了本项
目的第一次公示,将本项目建设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公众
意见表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对社会予以了公示,告知公众我
单位本项目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其公开内容如下:
表 2-1
第一次公示内容
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工业气岛藕合医食电子特气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泸州中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泸
县神仙桥化工园区工业气岛藕合医食电子特气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价工作。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更全面地了解该项目影响区
的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弥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可能出现
的疏忽和遗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等的有关规定,对
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泸县神仙桥化
工园区工业气岛藕合医食电子特气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
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工业气岛藕合医食电子特气新材料一体
化项目
2、建设单位:泸州中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泸县经开区神仙桥化工园区临港路
4、建设性质:新建
3
5、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神仙桥化工园区公用工程气岛项目(一期),规划
用地 64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建设一套超纯氢气生产线,主产品:超纯电
子级 7N 氢气 40 吨/年、电子级 5N 二氧化碳 2200 吨/年、电子级 6.4N 液氨 1600
吨/年、电子级 7N 氨水 1500 吨/年;副产品:燃料电池用氢 80 吨/年、氦气 20
万 M3/年、食品级二氧化碳液 8000 吨/年、液氨 6000 吨/年、液态甲烷 2 万吨/
年。2.建设一套笑气(主要用于半导体、医学、食品添加等)提纯及充装生产线,
主产品:电子级 6.4N 笑气 1600 吨/年;副产品:食品级笑气 400 吨/年。3.建设
一套气体充装生产线,建设工业气体、医食气体、混合气体、特种气体等充装生
产线 60 万瓶/年及相配套的公辅设。4.建设公用工程气岛一套 350 吨/天液态空分
生产线,主产品:高纯 6N 液态氧 2000 吨/年,高纯子 7N 氮气 4000 吨/年,5N
高纯液氩 2800 吨/年,医用液态氧 8000 吨/年、食品液氮 16000 吨/年;副产品:
管道氧气 64000 吨/年;管道氮气 120000 吨/年工业液氮 24000 吨/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泸州中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泸县经开区神仙桥化工园区临港路
联系人:胡江涛
联系电话:19940683990
Email:973917591@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金石路 166 号天府宝座 B 座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428387451
Email:57757908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
4
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
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本项目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7 个工作日内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第一次公
示,公示方式为泸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的内容涵盖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办法》(生态环保部第 4 号令)要求的所有需公开的内容,并附了公众意见表的
网络链接,因此,本项目的第一次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
态环保部第 4 号令)的要求。
2.2 公开方式
2.1.1 网络
本项目选取的首次公开载体为网络公示,公示网站为泸县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luxian.gov.cn/zwgk/zwzt/zxzt/xylx/sgs/content_352707),符合《环境
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第 4 号令) “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
网站或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的要求,其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4 月 3 日,其截图如下。
5
图 1
项目第一次网上公示截图
6
2.1.2 其他
本项目第一次公示未采取其他方式。
2.1.2 公众意见情况
项目在第一次公示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未收
到公众反馈意见。
7
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 公示内容及时限
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在泸县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luxian.gov.cn/zwgk/zwzt/zxzt/xylx/sgs/content_354081)、西南商报及
项目所在地张贴公告三种方式同步进行了本项目的第二次公示,将环境影响报告
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
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
时间对社会予以了公示,告知公众我单位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
其公开内容如下:
泸州中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工业气岛藕合医食电子特气新材料一体化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泸州中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工业气岛藕合医食电子
特气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在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
影响。因此,建设单位(泸州中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锦美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的文件要求,需对本项目
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
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接受社会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及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登陆泸县人民政府网站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现场查阅。
地址:泸县经开区神仙桥化工园区临港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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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
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
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
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
登陆泸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1)电子意见
请根据本公示第三条中的网路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按表格要求填写
全部内容后,请将所填写的表格发送至:973917591@qq.com。
(2)纸质意见
请根据本公示第三条中的网路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按表格要求填写
全部内容后,邮寄至建设单位。(收件地址:泸县经开区神仙桥化工园区临港路;
收件人:胡江涛 1994068399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第二次公示,
公示方式为网路平台、报纸、张贴三种方式同步公开,其中公示的网络平台泸县
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uxian.gov.cn/zwgk/zwzt/zxzt/xylx/sgs/content_354081),
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的报纸为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西南
商报),公开次数为 2 次;张贴公示为张贴在项目所在地,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
作日。以上三种方式公示的内容均涵盖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
环保部第 4 号令)要求的所有需公开的内容,并附了公众意见表及环境影响报告
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因此,本项目的第二次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第 4 号令)的要求。
3.2 公示方式
3.2.1 网络
本 项 目 第 二 次 公 示 选 取 的 网 络 平 台 为 泸 县 人 民 政 府 官 网
9
(http://www.luxian.gov.cn/zwgk/zwzt/zxzt/xylx/sgs/content_354081),公示 10 个
工作日,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第 4 号令) “在建设
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
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的要求,其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2023 年 4 月 28
日,其截图如下。
图 1
项目第二次公示截图(网络平台)
10
3.2.2 报纸
本项目第二次公示选取的报纸公示平台为西南商报,在征求意见的 10 个工
作日内公开次数为 2 次,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第 4
号令)“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 10 个工
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少于 2 次”的要求,其登报日期分别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和 2023
年 4 月 26 日,其截图如下。
图 1
项目第二次公示截图(第一次登报)
11
图 1
项目第二次公示截图(第二次登报)
12
3.2.3 张贴
本项目第二次公示选取的张贴地点为项目所在地,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
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第 4 号令)“通过建设项目所
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 10 个
工作日”的要求,其张贴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2023 年 4 月 28 日,照片如下。
图 1
项目第二次公示截图(现场张贴公告)
3.2.4 其他
本项目第二次公示未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公示。
3.3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在征求意见稿公示过程中,我单位共收到 0 份公众提交的公众意见表。
13
4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在整个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公众对其的没有质疑性意见,因此建设
单位未进行深度公众参与。
4.1 公众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情况
由于公众对本项目没有质疑性意见,建设单位未进行公众座谈会、听证会及
专家论证会。
4.2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未进行其他公众参与方式。
4.3 宣传科普情况
本项目未采取科普宣传方式。
14
5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5.1 公众意见概述和分析
在本项目两次公示过程中,本单位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
5.2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项目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5.3 公众意见未采纳情况
本项目无未采纳公众意见的情况。
15
6 报批前公开情况
6.1 公开内容及日期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 2018 年第 4 号令),本项目
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报批前公示,
公开拟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办法》要求。
6.2 公开方式
6.2.1 网络
本次报批前公示在泸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开时间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
开网址 http://www.luxian.gov.cn/zwgk/zwzt/zxzt/xylx/sgs/content_355657,截图如
下。
16
图 1
项报批前公示截图(网络公示)
6.2.2 其他
没有其他的公开方式。
17
7 其他
本项目未收集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