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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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4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名山区城区污水处理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二期标段补遗01号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2.3 计划工期:2023年7月到2024年12月。” 现更正为:2.3 计划工期:2023年7月到2024年12月(510日历天)。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现更正为:
其他内容不变。 2023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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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