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租赁厂房屋顶约5万平方米,建设容量为5.56MW,主要用于太阳能发电,所发电量采用“全额上网”的运营模式。预计平均年发电量555.38万KW.h。项目由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电气控制系统、供电系统等三大部分组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汉中褒河物流园一期5.5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EPC)。
1.汉中褒河物流园一期5.5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分布在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褒河物流智能物流港园区内B 区车间建筑物屋顶,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建造,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EPC工程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接入系统(包含并网手续办理)、对侧间隔改造;
(2)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
(3)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试运行、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一体化总承包;
(4)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
(5)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
(6)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答疑等文件涉及内容。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2.
建设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褒河物流园区内B区车间建筑物屋顶。
3.计划工期:整个项目工期不超过90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5日开工,2023年9月30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汉中褒河物流园一期5.5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EPC))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要求,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EPC总承包能力: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本人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出具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的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整装2MW及以上光伏EPC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书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3.4 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整装2MW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EPC或施工总承包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6月09日 09时00分至 2023年06月15日 17时00分
3.计划工期:整个项目工期不超过90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5日开工,2023年9月30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汉中褒河物流园一期5.5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EPC))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要求,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EPC总承包能力: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本人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出具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的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整装2MW及以上光伏EPC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书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3.4 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整装2MW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EPC或施工总承包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6月09日 09时00分至 2023年06月15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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