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金西九街866号
2.2.项目规模:2×350MW配套热网工程,自管换热站53座,直供面积600万平方米。
2.1.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工期为180日历天。(以招标方批准的开竣工日期为准或以技术规范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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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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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热网 |
本期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以下6个方面:(1)智能供热平台功能应用子系统建设;(2)智能热网系统平台硬件设备部署;(3)机房标准化建设;(4)热力站智能化升级改造;(5)三个热力站对应的二网平衡试点建设工程;(6)室温采集终端安装与系统部署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智能热网】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要求其一:
1.市政行业(热力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行业(火力发电)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项智能热网建设或改造项目业绩,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主要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盖章页)。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27 13:18到2023-07-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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