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简介
清镇市铝土矿循环利用项目(一期50万吨脱硫)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清镇市铝土矿循环利用项目(一期50万吨脱硫)”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清镇市铝土矿循环利用项目(一期50万吨脱硫)
二、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站街镇七砂二厂区
建设单位:贵阳市工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89.42亩,建筑面积20297平方米,其中:厂房16725平方米,办公及配套3572平方米,主要建设粗碎厂房、细碎厂房、转运站、筛分厂房、均化厂房、浮选厂房、
沉降槽、压滤厂房、药剂配置厂房、硫精矿库及铝精矿库,以及辅助生产与公用设施,建成后年产铝精矿44吨、硫精矿6万吨。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阳市工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一期13号楼
联 系 人:贺前伟
联系方式:15885055151
电子信箱:41449532@qq.com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贵州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公司、贵州中咨环科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杨工
联系方式:0851-85845227、15185059510
电子信箱:531908659@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以下连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Xz_8EOXH5NUaPYZpg9zg 提取码:wcs7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将采取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相关公众意见表。
(1)发送邮件至建设单位电子邮箱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电子邮箱。
(2)信函传送。信函接收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一期13号楼贵阳市工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贺前伟;联系电话:15885055151。
贵阳市工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