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37/17-QT-182)
一、 招标条件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 相关招标项目索风营发电厂电子反恐防范设施建设已由贵州乌江水电开发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6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承包期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交货期:6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37/17-QT-18201 索风营发电厂电子反恐防范设施建设 索风营电厂厂房区域、大坝中控楼区域、大坝右岸交通洞、大坝左岸交通洞、仓库五个区域进行电子反恐防范系统建设。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00 项目概况 索风营水电厂位于贵州省黔西、修文两县交界的乌江中游六广河河段,是乌江干流第三个梯级电站,距上游电站35.5km,距下游电站74.9km,距省会贵阳市直线距离54km,贵(阳)毕(节)高等级公路从坝址下游3.5km处通过。工程地处黔中腹地和负荷中心,工程以发电为主,承担调峰、调频、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装机容量600MW(3×200MW)。水库正常蓄水位EL837m,死水位EL822m,水库总库容2.012亿m3,为日调节水库。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索风营发电厂电子反恐防范设施建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能力等级为叁级及以上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2)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履约能力要求:(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安防或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专业(如:IT服务工程师等)中级及以上职称;(2)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或者应急管理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者应急管理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3)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所交纳的可通过公开信息网络系统查询的近一年以来的社保证明。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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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