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0/17-SG-031)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哈密热电 哈密市广东工业园区热系统纳入集中供热工程隔压站建设项目已由新疆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3×200MW等级。新建隔压站一座,建筑面积578.06㎡,隔压站内工艺管道设备及电气、自动化控制设备安装。隔压站外管道56m*2管沟挖填、管道安装,混凝土井2座及井内配套阀门安装。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9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60/17-SG-03101 隔压站建设 新建隔压站一座,建筑面积578.06㎡,隔压站内工艺管道设备及电气、自动化控制设备安装。隔压站外管道56m*2管沟挖填、管道安装,混凝土井2座及井内配套阀门安装。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隔压站建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还应具有GB2资质。 8.投标人需具备省级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应有自2018年至今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项),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