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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度饭堂部分伙食物资供应商供货资格项目(食杂调味品)招标公告

   2023-07-11
核心提示: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度饭堂部分伙食物资供应商供货资格项目(食杂调味品) 招标项目于2023年08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度饭堂部分伙食物资供应商供货资格项目(食杂调味品) 招标项目于2023年08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341HGG14037

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度饭堂部分伙食物资供应商供货资格项目(食杂调味品)

预算金额:7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780.00万元/年,其中子包一:580万元(五山校区);子包二:200万元(大学城校区)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最高限价(元)

1

白砂糖(一级)

100斤/包(一级,中粒;产地:广西)

本项目共2个子包,分别为采购人五山校区及大学城校区提供伙食物资,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66.00

2

花生肉(米)

50斤/包(大粒)

365.00

3

红豆

50斤/包(饱满)

315.00

4

黄豆

50斤/包(非转基因,饱满)

170.00

5

大碗面

约4.2kg/件

26.80

6

金标生抽

桶装4.9L(非脱脂大豆酿造)

38.50

7

薏米

小的,散装

6.50

8

腐(支)竹

5斤/包(A级,产地:广西)

60.00

9

木薯淀粉

50斤/包

125.00

10

大包装味精

50斤/包(谷氨酸钠>=99%)

255.00

11

桶装酸菜

20斤/桶

48.00

12

糯米

50斤/包

175.00

13

食用盐

40斤/件(井矿盐、加碘)

56.00

14

无水酥油

20斤/件

150.00

15

绿豆

50斤/包(中粒,饱满)

215.00

16

味精(粉)

20斤/件(500g*20包)

140.00

17

红油豆瓣酱

18斤/件

76.00

18

味精

20斤/件

163.00

19

红薯粉条

约18斤/包(红薯冷冻粉条)

86.40

20

火锅料

300g/包(产地:重庆)

8.30

21

豆沙

14kg/箱(产地:佛山)

115.00

22

东莞米粉

20斤/件(产地:东莞)

76.00

23

土豆粉

50斤/包(产地:黑龙江)

225.00

24

鸡汁

1KG/瓶

60.00

25

肉松

5斤/包

46.30

26

陈醋

420g/瓶

3.70

27

海苔肉松

2斤/包

60.00

28

鸡粉

2kg/包

45.00

29

桂林米粉

38斤/件

121.60

30

腊肠

10斤/件

80.00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 批发业 。本次招标子包一与子包二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供应商如参加所有子包的投标,则必须分别编制投标文件。评标、定标顺序将按子包一到子包二的顺序进行。若一家供应商同时为多个子包的综合得分第一名,则该供应商只能成为最小序号的子包的中标人,自动放弃其他子包的中标资格。

合同履行期限:以招标签订合同之日起,签订供货合同时间为一年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且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含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2)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2日  至 2023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联系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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