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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新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2023-07-19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点:江西省各市区县2.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西省各市区县

2.2 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日起一年。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如招标人需要,可随时再次启动框架协议采购,用于补充新的框架协议服务单位。

2.3 招标规模:(吉安)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各单位开发建设的集中式、分布式光伏项目(户用光伏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项目总数量暂定28个,暂估总容量为460MWp。其中集中式光伏项目暂定8个,暂估容量40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暂定20个,暂估容量60MWp。

2.4 招标范围:上述新能源项目的预可研、可研技术服务及勘测,分布式光伏项目视项目具体情况还需提供项目屋面结构承载力复核报告、项目并网接入方案等交招标方及地方电力公司审查认可。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4.1 集中式项目:

(1) 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现场勘测,为招标人上述新能源项目提供项目可研技术服务。包括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对光伏电站区按照规划容量进行总体规划,提供收益测算等),负责获取光资源数据,测量并收集光伏电站地形图,编制地勘报告,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配合招标人上报区域公司投资决策。

(2) 满足工程可研设计所需的所有工作。投标人需对招标人生产系统、选址范围内地质、气象条件、交通运输条件等涉及可研和工程设计需求的基础数据进行充分的现场勘察、资料收集、数据统计、数据校核、及可研与工程设计所必须的所有试验,确保可研符合标准及规范要求,保证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项目行政许可审查,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3) 本次可研范围为满足上述新能源项目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道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土建、工艺、水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卫生、职业健康、节能、排水、通风防尘、防风、防雷、抗震、照明、监控、社会稳定性等的可行性研究,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及配合审查等全过程工作。

(4) 投标人应对上述新能源项目施工技术进行充分论证,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编制《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依据可研审查意见对可研报告进行收口,其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通过业主及业主上级部门评审通过,修改收口后定稿打印,移交存档。

(5) 满足本工程验收所需的所有可研的技术服务。

(6)本项目工程质量应达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高标准满足达标投产和竣工验收要求,达到行业内一流工程标准。本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或超过行业内同类型光伏电站项目。

2.4.2分布式项目:

(1) 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现场勘查,为本项目提供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完成项目屋面结构承载力复核报告、交招标方审查认可;制作项目并网接入方案,交地方电力公司审查并对照完善。

(2) 满足工程可研设计所需的所有工作。投标人需对招标人生产系统、选址范围内地质、气象条件、交通运输条件等涉及可研和工程设计需求的基础数据进行充分的现场勘察、资料收集、数据统计、数据校核,确保可研符合标准及规范要求,保证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项目行政许可审查,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3) 本次可研范围为满足项目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道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土建、工艺、水工、电仪、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卫生、职业健康、节能、排水、通风防尘、防风、防雷、抗震、照明、监控、社会稳定性等的可行性研究,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及配合审查等全过程工作。

(4)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施工技术进行充分论证,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编制《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依据可研审查意见对可研报告进行收口,其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通过业主及业主上级部门评审通过,修改收口后定稿打印,移交存档。

(5) 满足本工程验收所需的所有可研的技术服务,可研报告需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

2.5 工期要求:中标后签订框架协议,每一个具体的光伏项目待上级公司批准开展前期工作后,由具体项目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可研技术服务合同。每个项目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投标人接招标人通知按项目开展工作,每个项目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指定光伏项目可研的所有工作内容,最终以通过审查作为项目验收条件。

2.6 结算方式:根据每个项目最终完成可研容量,集中式项目按可研报告(收口版)的项目容量根据投标含税综合单价据实结算,分布式项目按可研报告(收口版)的项目容量根据投标含税综合单价据实结算,屋面结构承载能力复核报告按经招标人认定的实际面积根据投标含税综合单价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

2.7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招标人不保证所有项目在服务期内实施,也不保证所有项目均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就该地区的特殊项目进行调剂或单独采购。如招标人需要,可随时再次启动框架协议采购,用于补充新的框架协议服务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2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3投标人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单个项目50MWp及以上规模的集中式光伏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业绩,以及至少1项单个项目5MWp及以上规模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合同签署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9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07月2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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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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