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1. | 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工业 垃圾处置服务(2023-2025)(重新招标) |
工期要求:自2023年07月01日起至年2026月06月30日止,如有调整,则按上述期限顺延。 |
2. | 上海漕泾热电跨联合路网架改建工程 | 计划工期: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实施工期按客户投用计划调整。实施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完成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并在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书面通知10日内开始本项目的工作,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合同规定的计划日期开工。 |
3. | 闵行燃机电厂全厂火灾消防系统 维护及检测服务(2023年-2026 年) |
工期要求:自2023年09月0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有调整,则按上述期限顺延。 |
4. | 田集电厂1-4号炉石子煤处置(3 年) |
工期要求: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实际服务开始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如有调整,则按上述期限顺延。 |
5. | 田集电厂1-4号机组放灰、放渣等现场服务(3年) | 工期要求:计划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实际服务开始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如有变化,则按上述期限调整。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价格(元) |
1. | DNYZC-20 23-07-01 -615-01 |
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工业垃圾处置服务(2023-2025)(重新招标) | 1批 | 三年期工业垃圾处置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工期要求:自2023年07月01日起至年2026月06月30日止,如有调整,则按上述期限顺延。 | 建设地点:上海市* | 1000 |
2. | DNYZC-20 23-07-01 -615-02 |
上海漕泾热电跨联合路网架改建工程 | 1批 | 招标范围:上海漕泾热电跨联合路网架改建工程,主要包括现有网架拆除,桁架制作和安装(跨度约57米,高度大于15米),对现有网架两侧的混凝土框架进行加固处理,现有网架上的供热蒸汽管道拆除和安装,现有网架上的光缆移位,在新的桁架上安装管道并与热网系统接通等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计划工期: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实施工期按客户投用计划调整。实施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完成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并在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书面通知10日内开始本项目的工作,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合同规定的计划日期开工。 | 建设地点:上海化学工业区联合路州工路区域 | 1000 |
3. | DNYZC-20 23-07-01 -615-03 |
闵行燃机电厂全厂火灾消防系统维护及检测服务(2023年-2026年) | 1批 | 招标范围:闵行燃机生产区及厂前区消防系统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F级和H级厂房(不含机岛消防)、继电器楼、柴油发电机、集控楼、危废暂存点及辅助厂房(包括消防泵房、供氢站、空压机房及启动锅炉房)、办公楼等消防系统的定期检测、调试维护保养、配合消防检查和年度检测备案等 工作。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工期要求:自2023年09月0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有调整,则按上述期限顺 | 建设地点:上海市* | 1000 |
4. | DNYZC-20 23-07-01 -615-04 |
田集电厂1-4号炉石子煤处置(3年) | 1批 | 招标范围:淮沪煤电(电力)有限公司田集电厂1~4号炉石子煤处置,石子煤清理、堆放以及转运出厂。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工期要求: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实际服务开始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如有调整,则按上述期限顺延。 | 项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 1000 |
5. | DNYZC-20 23-07-01 -615-05 |
田集电厂1-4号机组放灰、放渣等现场服务(3年) | 1批 | 招标范围:田集电厂1-4号机组放灰、放渣等现场服务(3年)等服务。 主要工作范围:1-4号机组灰库、渣仓卸料操作;一、二期干灰分选系统设备启停操作、巡检监视、调节及记录抄表;灰库、渣仓区域及西门纬十路(经九路至西门外和谐大道段)卫生清洁。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工期要求:计划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实际服务开始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如有变化,则按上述期限调整。 | 项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 2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工业垃圾处置服务(2023-2025)(重新招标) |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4.投标人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7.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二、专项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5年内2个及以上类似服务业绩,提供的业绩必须包含与产废企业、运输单位、最终处置单位签订的合同以及成功处置的回单作为全流程业绩。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项目的情况简介、相关合同(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等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三、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2. | 上海漕泾热电跨 联合路网架改建 工程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4、投标人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或者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2个建筑工程(含钢结构钢架)的类似承包工程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或技术协议、签字页等复印件); 11、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年龄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允许管道安装部分进行分包。如若管道安装部分投标人自行实施,投标人还应提供压力管道安装GB2等级及以上资质;如若管道安装部分投标人进行分包,投标人还应提供分包人的压力管道安装GB2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 闵行燃机电厂全厂火灾消防系统维护及检测服务(2023年-2026 年) |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4.投标人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7.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二、专项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内近五年内至少1个火力发电厂火灾消防系统维护检测业绩。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项目的情况简介、相关合同(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等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人员要求: 3.1项目负责人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具有省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颁发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安全知识和管理协调能力,年龄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3.2须为本项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须提供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资格证书; 3.3参与本项目的维保人员须具有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四级及以上) 三、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4. | 田集电厂1-4号炉石子煤处置(3年)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明; 2.投标人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相关的社保证明),要求担任过至少2个相同或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年龄不大于国家法律规定退休年龄;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5. | 田集电厂1-4号机组放灰、放渣等现场服务(3年)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明; 2.投标人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相关的社保证明),要求担任过至少2个相同或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年龄不大于国家法律规定退休年龄;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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