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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凌电力长沙正大 1.250MW光伏及0.48MW充 电桩综合能源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3-07-24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广胜路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广胜路 175 号。

项目名称:长沙正大 1.250MW 光伏及 0.48MW 充电桩综合能源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景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 1.250MW 光伏及 0.48MW 充电桩。

工期计划:本工程总工期 40 天,计划 2023 年 9 月 20 日完成全容量投产。

主要工程量:项目共建设 1.250MW 光伏及 0.48MW 充电桩及安装,电缆敷设、 设置标识牌、监控摄像头、照明、车棚,路面破复、电缆沟、设备基础等。

建设内容:项目安装面积约 8000㎡,本工程电池组件选用 580W 单晶硅电池 组件, 共计安装 2156 块, 直流侧装机总容量为 1.25MW,拟选用 110kW 组串式逆变器 8 台,50kW 组串式逆变器 4 台。逆变器输出三相交流电后,通过电缆线路 引至室内配电房低压并网柜,最终接入到配电室 0.4kV 母线,实现并网发电。

安装方式:

(1) 本项目建筑屋顶为彩钢瓦金属屋面、混凝土屋面,混凝土屋面有女儿 墙,彩钢瓦金属屋面有气楼及采光带。

(2)本项目停车位采用光伏车棚形式,车棚远离高层建筑。

(3) 光伏电站阵列宜采用集中布置方式,同时应考虑屋面综合利用及后期 运行维护的便利性。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项目总承包模式,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发改委备案;

(2)电力局接入方案,电力手续;

(3)项目勘察设计;

(4)所有设备、材料采购;

(5)建安工程施工;

(6)项目前期、施工、验收等手续办理;

(7)生产准备相关工作;

(8)所有对外关系处理。

承担上述工作开展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设计允许专业分包, 设计单位应具备 综合设计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具有光伏或充电桩项目等与本招标项目相类似 的业绩。(必须提供验收/业主/用户证明, 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否则不予采 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0-2022 年) 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 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能力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 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 核合格 B 证, 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 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7 人员要求:

3.7.1 项目设计负责人: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3.7.2 施工技术负责人:

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机构盖章的 社保证明),具有 3 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1 个以上同等或 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3 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 C 证,具有 1 年(12 个月)及 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4 其他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 1 个以上 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7 月 24 日至 7 月 31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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