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江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萍乡市安源区工业园区厂区屋顶5.994MW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江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江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工业园区厂区工业用地内,主要利用厂区内光伏可利用建筑物的屋面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容量5.994MW,建设规模以工程量清单中标准为准。
2.1.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光伏项目的建筑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工程、设备采购(含光伏板组件及逆变器,详细以工程量清单为准)、集电线路、接入并网工程、通信工程、视频安防系统、交通工程、水保恢复施工和围栏、绿化、场地平整、屋面加固工程(如需要)等附属工程等;
(2)工程相关手续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树木移栽、设施搬迁、施工后设施恢复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3)项目可研发包方已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完成,承包人按照可研方案开展施工图、竣工图和所需的专项设计、设备采购(含设备监造、运输、装卸、保管、倒运等)、施工、调试、试验、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质保期服务及配合结算、决算审计等全部工作;
(4)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及有关设计由承包人负责协调电网公司,承包人负责按照可研中的方案取得地方电网公司同意接入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接入意见,并取得电网同意接入备案的文件。
(5)包括不限于项目水保、环保、安全设施、质量监督、计量、消防、档案、职业卫生健康和项目启动等各阶段验收以及相关合同签订、费用缴纳等与项目有关工作;项目场地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按照当地气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防雷接地检测;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有关费用;
(6)本光伏项目发包人已与厂房屋顶产权所有人达成口头意向性协议,剩余的沟通协调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按发包人提出价格及要求负责与每户签订屋顶租用的能源协议
(7)承包人负责协调各级政府及房屋产权所有者的关系,协助发包人签订相应开发协议,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阻工、政策处理等问题。
(8)发包人只负责出资,其余一切与项目有关的协调、施工、手续等问题均由承包人负责。
(9)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房屋漏水,由承包人负责修缮,若造成屋主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自行协商赔偿。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0)投标人应认真踏勘项目现场,充分考虑工程施工涉及的各项措施,投标报价中的各项单价将被认定为包含本项施工的各项措施费的综合单价。
(11)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费标准在投标报价时足额列支安措费。
2.2 其他:工期:3个月,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发电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发电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24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2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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