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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科学技术研究院兆瓦级空气热力循环储能(CASE)中试系统及其配套设施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3-08-15
核心提示: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
   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云南陆良县工业园区青山片区智慧供热项目预留扩建场地

建设规模:储能功率约 1MW;满负荷储能时长 4 小时/天,满负荷发电时长 4 小时/天; 储能中试系 统在储电和发电工况下额定功率 70~110%范围内任一负荷能够稳定调节及运行; 装置设计平均操作寿命不少于 20 年。

项目整体进度:从下达开始工作通知之日开始计算计划工期 14 个日历月;计划竣工日期从下达开始工作通知之日开始 19 个日历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服务期限/

工期/交货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01

兆瓦级空气 热力循环储 能(CASE)中试系统及 其配套设施 EPC 总承包

1.3.1.1 本项目采用从可行性研究开展施工图设 计、竣工图设计的一段式设计。

1.3.1.2 本工程招标包含兆瓦级空气热力循环储能(CASE)中试系统及其配套设施 EPC 总承  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编制各  类专篇、项目管理、采购、安装、施工、监造、 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 性能测试考核、技术服务、培训、消缺、运行  维护检修、配合竣工验收等项目移交前的全部  工作,以及售后服务、性能保证、工程质量保  修期服务和所有对外关系处理等全部内容。投  标人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 合同执行全面负责,并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和协  调工作,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修补缺陷。  投标人负责招标文件“第五章二、工程范围” 要求的工作内容,承担所有相关费用。为满足招标人要求或合同隐含要求的任何工作, 以及合同中虽未提及但是为了工程的安全和稳  定、工程的顺利完成和有效运行所需的所有工  作,均在承包范围内。

1.3.1.3 非本次工程招标范围的内容

①本项目相关(含输配电工程)的勘察工作; ②输配电工程(涉网工程)相关的设计、采购、 施工、调试、试验;

③土建工程(含钢结构、熔盐罐等地基特殊处 理等)相关的采购、施工(设计除外);

④给排水地下管线系统相关的采购、施工(设 计除外);

⑤循环水站相关的采购、施工(设计除外);

⑥消防水系统相关的采购、施工(设计除外); ⑦防雷接地系统(含自控系统接地)相关的采 购、施工(设计除外);

⑧照明系统相关的采购、施工(设计除外);

⑨室外电信系统相关的采购、施工(设计除 外);

⑩工程监理;

⑪消防工程、人防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环保、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水土保持等专项验收和 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 手续。

⑫招标人提供的核心设备和材料。招标人供货 及工作范围见附件十四:发包人提供设备和材 料清单。

计划工期:

14  个日历 月
计划开始  工作日期: 从下达开  始工作通  知之日开  始计算。

计划竣工  日期:从下 达开始工  作通知之  日开始 19  个日历月。 主要节点  目标:见  [第五章时 间要求]。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兆瓦级空气热力循

环储能(CASE)中

试系统及其配套设

施 EPC 总承包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机构,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

2.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投标人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 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对于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 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 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内容设计不可分包,设计单位全权负责该项目所有责任, 需具有以下至少一项资质:

a.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b.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方或其分包单位应具有承担相应工作所对应的资质,包括但 不限于:

a.施工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 级及以上资质;

c.持有国家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d.安装施工应具有机电安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1)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其分包人近五年( 2018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需具有以下要求的总承包业绩:化工或电力行业使用过离心压缩机、透平、熔盐或熔盐设备任一相关 且总投资 5000 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总承包业绩至少一项;

备注: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编号、主要 内容、合同签字页、签订日期等)。

(2)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近五年(2018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至少两个,离心压缩机、透平、熔盐或熔盐设备任一相关的详 细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

(3)施工方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其分包方需具备离心压缩机、透平、熔盐或熔盐设备任一相关的施工和安装业绩至少两项,投标阶段需提 交业绩证明或业绩承诺函。

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 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 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至少具有 1 个国内化工、储能或火电、新能源 EPC 项目主要工  程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施工负责人)经历,应有 8 年以 上设计/施工经历,近 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设计/施工(要 求提供项目任命书,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 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 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5)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提供为本项目拟派项 目经理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中标/合同/竣工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 人公章。

4.其他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有效 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具有 3 年(36 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工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 8 年 以上工程设计经验,同类工程经验不少于 1 个。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机电 或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具有 5 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1 个以 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4)施工机械设备(只作为评分因素,不作为资格否决条件):各种 施工机械设施功能齐全、数量充足、配置合理,新旧程度须满足施工 要求。

(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只作为评分因素,不作为资格否决条

件):投标人应在项目场地设置项目经理部以对其履行合同项目服务 的行为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是投标人履行其在合同项目服务的执行 机构,应有合理的专业机构。其人员的配置,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规 模、建设工期、管理目标以及合理的管理跨度进行配置,各专业人员应 配套并具有其所承担管理任务相对应的技术水平、资质和职称。

5.质量体系

(1)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  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和 OHSAS18000(或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 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 (请投标  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2)在近 3 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 年内在公司所属项目不得 存在人身死亡事故。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

6.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 3 年(2020 年-2022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 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7.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自 2018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至今,无承担主要责任 或重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 较大事故不超过 1 次,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责 任认定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为准,事故定义见《生产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493 号), 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8 月 15 日至 2023 年 8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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