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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能源水城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3-09-05
核心提示:地区:贵州,六盘水行业:电力进展阶段:环评公示投资总额:500000万元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水城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
  • 区:贵州,六盘水
  • 业:电力
  • 进展阶段:环评公示
  • 投资总额:500000万元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水城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

    项目简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4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于2023年8月8日在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现针对该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环评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贵州能源水城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

    )建设内容:2×660MW高效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及其他配套设施;配套灰场为娄下灰场。

    )建设地点: 主厂区位于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灰场位于水城区尖山街道办茨冲村娄下组。

    二、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包括施工设备废气、扬尘等环境空气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现场清洗和混凝土养护等生产废水的影响,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设备的噪声影响,基础开挖、工程建筑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的影响,以及工程占地、开挖等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为厂内输煤系统、石灰石仓、灰库、渣仓、煤场扬尘、卸车、灰场产生的粉尘,锅炉废气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废水、灰场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对水环境的影响;各类机泵、风机等设备噪声及交通噪声的影响;锅炉产生的灰渣、烟气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石膏、烟气脱硝系统废催化剂、转运站及石灰石仓收尘、灰库及渣仓收尘等工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产生的影响。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通过文明施工、洒水抑尘、遮盖封闭等措施,减轻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敏感点设临时围障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固废分类堆放并苫盖,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等不能回收的定期按规外运;施工结束后做好厂区绿化。

    营运期:①废气:对厂内输煤系统、石灰石仓、灰库、渣仓、煤场扬尘、卸车、灰场产生的粉尘,采用脉冲袋式除尘装置和喷水抑尘等措施,减少颗粒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锅炉废气拟采取“低氮燃烧+SCR脱硝+双室二电三袋电袋除尘+双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的工艺,处理后的废气经烟囱排放。②采用雨污分流制,主厂区仅少量循环水排污水排放,其余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灰场渗滤液通过灰场下游以拦洪坝、初期坝和两岸合围形成的调节池进行收集,用于灰场喷洒、道路抑尘不外排;库区内积水部分自然蒸发,部分被灰体吸收,少部分通过盲沟和竖井渗滤系统渗流至坝体下游以拦洪坝、初期坝和两岸合围形成的调节池,再回收用作灰场喷洒水源,不外排。③对于噪声,采用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规定的设备,对主要噪声源设置减振基础,加消声器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④燃煤锅炉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暂不能综合利用的运往灰场堆存。输煤系统原煤仓、煤场碎煤机室、转运站布袋除尘器收尘,作为燃料使用。石灰石仓布袋除尘器收尘,作为脱硫剂使用。灰库、渣仓布袋除尘器收尘,外售综合利用或运往灰场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纳入当地环卫系统。

    四、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用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针对项目风险因素,采用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是项目周边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②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意见;③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能源水城煤电化一体化有限公司

    人:杨工

    联系电话:13984488235

       箱:2925527956@qq.com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九、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十、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3年9月4日至15日。

     

     

     

      贵州能源水城煤电化一体化有限公司

    2023年9月4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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