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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能源水城200万吨/年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煤焦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3-09-05
核心提示:地区:贵州,六盘水行业:化工医药进展阶段:环评公示投资总额:200000万元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干全焦200万吨,拟建设
  • 区:贵州,六盘水
  • 业:化工医药
  • 进展阶段:环评公示
  • 投资总额:200000万元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及规模

           年产干全焦200万吨,拟建设一组2×70孔6.78m捣固焦炉及3×130t/h干熄焦装置,全干熄,同时配备干熄焦余热发电装置。包括备煤、炼焦、干熄焦、焦处理、煤气净化系统。建设剩余焦炉煤气制天然气(SNG)装置。

    项目简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4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于2023年8月8日在水城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现针对该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环评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贵州能源水城200万吨/年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煤焦化项目

    )建设地点:六盘水市水城区老鹰山街道石河社区

    )建设内容:年产干全焦200万t,拟建设一组2×70孔6.78m捣固焦炉及3×130t/h干熄焦装置,全干熄,同时配备干熄焦余热发电装置。包括备煤、炼焦、干熄焦、焦处理、煤气净化系统。建设剩余焦炉煤气制天然气(SNG)装置,同时配套富氢气及剩余焦炉煤气燃烧发电装置。

    二、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施工期:主要包括施工设备废气、扬尘等环境空气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现场清洗和混凝土养护等生产废水的影响,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设备的噪声影响,基础开挖、工程建筑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的影响,以及工程占地、开挖等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运营期:主要为精煤破碎产生的粉尘,焦炉烟气、装煤、推焦等产生的废气、干熄焦废气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车间工

    艺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等对水环境的影响;各类机泵、风机、破碎机、发电机等设备噪声及交通噪声的影响;焦尘、烟气脱硫脱硝系统脱硫灰、焦油渣、沥青渣等工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等固废处置产生的影响。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通过文明施工、洒水抑尘、遮盖封闭等措施,减轻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围旱地的农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敏感点设临时围障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固废分类堆放并苫盖,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等不能回收的定期按规外运;施工结束后做好厂区绿化。

    运营期:①废气:精煤粉碎产生的粉尘,设袋式除尘器收尘后经排气筒排放;焦炉采用净化后的煤气为燃料,产生的烟道气采用“SDS钙基粉状干法脱硫+除尘+低温SCR脱硝”工艺净化后经烟囱排放;设地面除尘站,分别对焦炉机侧废气和出焦废气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设干熄焦地面除尘站,对干熄焦产生的废气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脱硫再生塔和各贮槽产生的尾气,送负压煤气管道不外排;硫铵结晶干燥产生的废气,采用“干式旋风除尘+湿式净化洗涤”进行处理达标排放;焦炉气制SNG产生的事故气,送火炬燃烧;自备热电站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采用SCR脱硝后经烟囱排放;储罐区设氮封设施,氮封尾气送焦炉燃烧;污水处理站设1套生物除臭装置,对废气进行处理。②按照雨污分流原则,清污分排。污/废水(包括厂区初期雨水)均进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③对于噪声,采用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规定的设备,对主要噪声源设置减振基础,加消声器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④设危废暂存间1座,对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废催化剂、焦油渣、酸焦油、沥青渣等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后妥善处置不外排;对于烟气脱硫脱硝系统产生的脱硫灰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由厂家回收等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用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针对项目风险因素,采用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是项目周边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②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意见;③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能源水城煤电化一体化有限公司

    人:吴工

    联系电话:18702474458

       箱:854519338@qq.com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九、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十、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3年9月4日至15日。

     

     

    贵州能源水城煤电化一体化有限公司

    2023年9月4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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