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石嘴山有限#3机组电袋复合除尘器电区更新改造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机组静电除尘器为兰州电力修造厂制造的卧式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每炉两台。设计选型于2000年8月,设计比集尘面积为68.9 m2/m3/sec,出口浓度小于200mg/m3。2013年对#3机组静电除尘器进行了一电三袋型式的电袋复合式除尘器改造,其中电区阳极系统阳极板利旧,阴极系统采用前后两个小供电分区模式,电区电源采用高频电源。
经过近10年的运行,目前#3机组电袋复合除尘器存在电区阳极板与阴极线变形严重,极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阳极板排及阴极线已割除,部分阴极小框架严重变形,电区已无法正常运行。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具体工作范围: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机组(1×330MW)电袋复合除尘器电区更新改造项目,包括电袋复合除尘器电区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现场技术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及要求。
2.1.3计划工期:机组停机检修工期30天,暂定从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本项目施工工期25天,实际开工日期根据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
2.1.4项目建设地点: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力发电机组除尘器改造或新建或检修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07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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