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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龙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2023-09-26
核心提示:地区:江西,宜春,袁州区行业:化工医药进展阶段:环评受理投资总额:212300万元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0.9万平方
  • 区:江西,宜春,袁州区
  • 业:化工医药
  • 进展阶段:环评受理
  • 投资总额:212300万元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建筑面积10.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磷酸铁锂生产厂房、中试生产车间、备用车间、仓库、研发楼、检测楼、宿舍、食堂、门卫、连廊、给排水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固废收集系统、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消防泵房及水池、绿化等。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

    项目简介


    2020-08-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西龙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97-8387266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江西龙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

    建设单位

    江西龙晟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昌航大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项目属新建工程。1#车间(磷酸铁车间)、2#车间(磷酸铁锂车间)、炭化区、MVR装置区等主体工程;综合楼和机修车间等辅助工程;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氮系统、空压站等公用工程;乙类仓库、综合仓库等储运工程;废气处理、污水处理、危废暂存库、初期雨水池、事故池等环保工程。

    产品方案:项目年处理磷酸铁锂电池粉4.5万吨(对应废旧磷酸铁锂电池量为10万吨),年产硫酸锂24000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25235.3吨;同时副产无水硫酸钠19888.16吨/年。

    生产工艺:项目以磷酸铁锂电池粉为主要原料经炭化处理后,再与粗碳酸锂、粗磷酸锂一并经酸溶、除杂、合成、干燥、脱水、包装、硫酸锂结晶等工序生产无水磷酸铁和硫酸锂,以自产无水磷酸铁和电池级碳酸锂为主要原料,经混料分散、喷雾干燥、烧结、除铁、包装等工序生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资源利用:项目新水用量约71.38万m3/a,用电量约16863.1万kW·h、天然气用量1268万m3/a,蒸汽用量3.5万m3/a,由园区公用工程供应。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3万元,占0.87%。

    劳动制度:项目劳动定员380人,年工作350天,四班三倒,全年工作8400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采取围挡、遮挡、挡板、设置防护网,定期对工地及进出工地的路面、运输车辆洒水、冲洗,采用商品混凝土以及封闭式的运输车辆,控制施工扬尘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施工废水应设有临时集水池、沉砂池等临时性污水筒易处理后回用。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减缓施工噪声扰民。

    施工前对工程开挖和填方工程量作充分考虑,尽量做到开挖的十方量用于填方,场地平整产生的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妥善堆置,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堆存场所。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加强管理,严禁乱扔乱放,应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①有组织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炭化天然气燃烧废气、炭化废气、投料酸溶废气、投料废气、除铜废气、酸性废气、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烘干废气、脱水天然气燃烧废气、脱水废气、磷酸铁粉碎包装废气、铁锂投料废气、喷雾干燥天然气燃烧废气、喷雾干燥废气、烧结废气、气流粉碎废气和真空包装废气、化验废气和食堂油烟。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SO2、NOx、硫酸雾、硫化氢、氟化物、非甲烷总烃等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要求;项目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线有组织主要污染物颗粒物、SO2、NOx等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炭化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TA001)”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炭化废气采用“二次燃烧+烟气冷却+布袋除尘+二级石灰碱液喷淋(TA002)”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投料酸溶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TA003)”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投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TA004)”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除铜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TA005)”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酸性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TA006)”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TA007)”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烘干废气采用“布袋除尘(TA008)”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脱水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TA009)”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脱水废气采用“布袋除尘(TA010)”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磷酸铁粉碎包装废采用“布袋除尘(TA011)”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铁锂投料废采用“布袋除尘(TA012)”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

    喷雾干燥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TA013)”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

    喷雾干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TA014)”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14)排放。

    烧结废气采用“燃烧+布袋除尘(TA015)”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

    气流粉碎废气和真空包装废气采用“布袋除尘(TA016)”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

    化验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后引至综合楼楼顶排放。

    食堂油烟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高空排放。

    ②无组织废气:项目对车间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应采取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减少逃逸量,提高集气率)、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车间通风和厂区绿化等措施;储罐区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罐区管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等措施,加强暂存间的通风,增加绿化面积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影响。

    控制污染物颗粒物、硫酸雾和非甲烷总烃在厂界处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硫化氢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标准,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冷凝水、制纯水浓水、循环水系统排水、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和实验废水等,项目废水产生量为739971.27m3/a,回用量为193567.5m3/a,外排废水量为546403.77m3/a(约1561.15m3/d),其中生活污水36.48m3/d。

    项目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和实验废水经格栅调节池+中和反应池+沉淀池(TW001)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TW002)处理;最终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以及冷凝水、制纯水浓水和循环水系统排水在废水总排放口(DW001)以“一企一管”的方式排入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期雨水排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300m3/d,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80m3/d。项目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和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从严值要求后排入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桃江。

    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污水量为1万m3/d,本项目排水量约1561.15m3/d,约占污水处理厂设计总处理规模的15%。根据龙南经开区管委会出具的污水纳管证明,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处理水量能满足项目污水处理需求,项目废水纳入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行。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风机、空压机、离心机、水泵等,噪声源强约75~95dB(A)之间。优先选择高效低噪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垫,采用隔声罩隔声,加强厂区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酸溶渣、铁铜渣、除铜渣、一次除铝渣、深度除铝渣、除氟渣、废活性炭、铁渣、废反渗透膜、废纤维滤芯、废分子筛、废布袋和废滤布等、废气处理钙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劳保、实验废液以及生活垃圾等。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酸溶渣、铁铜渣除铜渣、一次除铝渣、深度除铝渣、除氟渣、铁渣、废反渗透膜、废纤维滤芯、废分子筛、废布袋和废滤布等、废气处理钙渣、废水处理污泥、废劳保等一般固废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采用符合标准的危险废物专用容器盛装,专用容器应具备密闭、防腐防渗等条件,分类堆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库内,然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在厂区内设置一座占地面积2200m2,有效暂存面积2000m2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堆高按3层设计,设计最大暂存能力为6000t,暂存周期35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应严格按照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采取硬化处理防渗漏,并设置围挡,暂存的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运及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区内设置一座占地面积87.5m2,有效暂存面积7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堆高按2层设计,设计最大暂存能力为100t,暂存周期60天。废物暂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和裙脚须做好防腐、防渗,四周设置收集沟,配备通风导气装置。各类危险物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和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对废水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设计,减少埋地管道泄漏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做到污染物泄漏早发现、早处理。

    分区防渗:对1#车间、综合仓库、乙类仓库、发电机房、酸碱储罐区、固废仓库、废水处理池、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池进行重点防渗,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7cm/s;对2#车间、炭化区、MVR装置区、机修车间进行一般防渗,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对综合楼进行地面硬化简单防渗。

    污染监控:在项目区域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和1个土壤监测点,地下水跟踪监测因子为pH、耗氧量、氨氮、铜、钴、镍、铅、镉、砷、铁、锰、铝、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硫化物、铊,每年监测两次;土壤跟踪监测因子氨氮、氟化物、铜、铊,每三年监测一次。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的危险单元主要为生产车间、储罐区、废气处理设施和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等,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有硫酸、磷酸等,项目通过加强平面布置安全防范、工艺装置安全措施、生产管理防范、贮存管理防范、消防安全措施、其他事故防范措施管理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一级防控:利用生产车间等作为一级防控措施,在1#生产车间设置1个20m3应急备用储罐,在综合仓库设置不小于最大单桶物料容积的收集沟和收集池,在储罐区设置不小于单个储罐容积的围堰。

    二级防控:设置初期雨水池(总容积2030m3)和事故应急池(容积850m3)等,作为事故状态下储存与调控手段,将污染控制在企业内部,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污染雨水进入水域。雨水排口增加切换阀门作为二级防控措施,厂区污水总排口及雨水排口处设置应急阀和切换阀门,一旦发生事故,紧急关闭,防控溢流至雨水系统的污水进入地表水体,避免全厂事故废水外排,污染环境。

    三级防控: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污水一旦泄漏至厂区外,应及时通知园区污水处理厂,应做好事故应急措施。

    4、设置防护距离

    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项目需设置以炭化区2#车间为边界外延50m范围,以1#车间为边界外延100m范围的卫生防护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西北侧约1060m处的石角,不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控制范围内。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5、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采取措施治理后,控制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硫酸雾、硫化氢、氟化物、非甲烷总烃等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控制厂界各方位噪声声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根据预测,项目废水调节池事故泄漏时,污染物超标范围、超标距离不大。通过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地下水长期监测等措施,防止地下水发生污染。当地下水发生污染后,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大气沉降预测结果表明,单位质量土壤中氟化物、铜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的要求,pH变化趋势不大。垂直入渗预测结果表明,调节池连续泄漏365天内,单位质量土壤中氟化物和氨氮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在制定相应的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以便及时发现并及时控制,项目污染物不会对土壤质量产生明显恶化影响,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6、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投产后,本项目的CODcr、NH3-N、NOx、VOCs排放量均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cr:27.32t/a、NH3-N:2.73t/a、NOx:13.25t/a、VOCs:3.6t/a)。项目CODcr、NH3-N总量控制指标从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总量划拨,NOx从龙南市2022年减排项目(龙南县三昌新型建材厂关停项目)削减量预支,VOCs从赣州市南康区(江西汇有美智能涂装科技有限公司)调剂。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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