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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藏大唐扎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藏科技研发暨集控中心勘察及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2023-09-28
核心提示:西藏大唐扎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藏科技研发暨集控中心勘察及规划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在藏科技研发暨集控中心勘察
  西藏大唐扎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藏科技研发暨集控中心勘察及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在藏科技研发暨集控中心勘察及规划设计-2023年10月大唐西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藏大唐扎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实现集团公司加大科技投入,助推西藏自治区将林芝打造为全区重要清洁能源基地以及改革开放先行示范区的目标;为西藏清洁能源开发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促进集团公司在藏事业的发展需要。规划建设在藏科技研发暨集控中心作为大唐西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总部,开展日常办公、投发、集控、研发、政府会议等职能工作。
2.2建设地点及规划条件
(1)建设地点: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尼洋大道北段东侧(国电公司东北侧);
(2)规划条件:见附件1: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附件2:规划条件通知书。
2.3建设规模
大唐西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藏科技研发暨集控中心占地面积34695.52㎡(合52.0433亩),总建筑面积约7万㎡,满足西藏公司及基层企业约300人使用。规划需满足办公、投发、集控、研发、政府会议等需求,包括办公楼、职工公寓、职工食堂、集控调度中心、水电和新能源科技研发中心、职工活动中心、智慧展示及文化中心、会议接待中心、机电及物资仓库等建筑单体及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道路、围墙、户外运动场等室外配套设施。
2.4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1)工程勘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项目地形图测量及地灾评估工作;方案确定并审查通过后,10天内完成地质详勘工作。
(2)方案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场地实测地形图收到后,15天内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
(方案设计)工作。
其他阶段:协助甲方报规、报审、备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工作。2.5招标范围:项目工程勘察、方案设计以及配合甲方报规、审查、备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完成项目勘察设计,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工程勘察:完成项目1:500地形图测量及地灾评估工作,查明项目建设地区的工程地质条件,提出建设场地稳定性和地基承载能力,完成地质详勘报告。方案设计: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单体设计方案,提出概算投资,编制方案设计报告,编制项目建议书。
(2)其他工作:
1)配合甲方办理报规、图纸审查、备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工作内容。
2)配合甲方完成林芝基地二期约48亩拿地工作,包含约48亩用地的概念设计、投资估算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
勘察资质单位:提供近3年(2020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个已完成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1.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7万平方米的房建工程勘察业绩2.海拔1500米及以上的房建工程勘察业绩)业绩。
设计资质单位:提供近3年(2020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个已完成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7万平方米的房建工程设计业绩)业绩。
3.4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注册在勘察单位本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注册在牵头单位本单位人员)。
3.5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5.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9投标提醒:
3.9.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3.9.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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