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内蒙古蒙西托克托外送二期15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六(二次)招标公告

   2026-09-30
核心提示:蒙西托克托外送二期15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施工总承包

蒙西托克托外送二期15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六(二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公司)蒙西托克托外送二期15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六(二次)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2.4 建设规模:1500MW
2.5 计划工期:暂定2026 年11 月15 日开工,2027 年8 月5 日全容量并网发电,264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范围为蒙西托克托外送二期15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144MW(其中草地区域固定支架容量113MW,草地区域柔性支架容量22MW,沙地样板区域固定支架容量3MW,沙地样板区域柔性支架容量6MW)光伏区(含匹配相应地块的集电线路)及4 号220kV 升压站施工总承包标段六。招标完成后,合同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投标人提交履约保函,且取得招标人上级公司开工决策批复文件和招标人加盖公章的书面开工通知后,合同正式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1 设备材料:
投标人负责本标段除甲供设备和材料(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二)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包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也包括甲供设备和材料接卸、二次倒运、保管(含堆场)、资料移交。所有设备材料(包括甲供设备及材料)进场检验、试验、测试等,建立设备材料跟踪管理台账,并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开展核销工作,
负责设备、材料包装物的保管、回收、装车移交。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投标人负责采购所有的设备及材料清单内容需招标人参与招标采购过程管理,最终选择的设备材料厂家、型号、技术参数需得到发包人的认可,且不得使用大唐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所有乙供设备满足自主可控要求,涉网设备满足电网最新要求。
2.6.2 建筑安装工程:
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发电场(含永久围栏)、220kV 升压站(含进站道路、绿化工程)、35kV 集电线路、信息化系统接入(含计划统计系统扩容)等所有施工内容及配套设施(光伏场区的进场道路及检修道路不含在本标段范围内),包含边坡治理、防洪设施、PHC 桩防腐措施等,也包含环评、水保、复垦、消防、节能、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健康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内容;项目工程所必须的余土外运、土方外购、余物处理、道路修整、基坑降水等;备用电源(招标人仅提供升压站电源接入点及配套变压器,施工期间投标人自招标人提供的接入点接引和布置10kV 施工电源,并应满足工程竣工后转为本项目正式备用电源条件)和用水(招标人仅负责升压站打井相关工作);弃土场以及临时围挡等施工临时工程。
本项目视频监控及智慧工地系统由其他标段负责,但在施工初期需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布置摄像头,并具备远程监控每个施工作业面(参照附件17“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项目视频监控指导意见(试行)”执行);
投标人负责项目所在地点的5G 网络信号稳定全覆盖,并在安全III 区增加5G专网组网设备和网络增强方案,保证光伏场区范围内实现网络信号全覆盖。
2.6.3 调试、试运测试、检测:
招标人负责场站电气一次设备主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绝缘子、断路器、母线、高压配电室、接地变、厂用变、储能变、GIS 等设备的交接试验及特殊试验,电气二次设备主变保护装置、线路保护装置、母线保护装置、测控装置、故障录波、防孤岛保护、频率解列装置、PMU、安稳装置、集电线路保护装置、接地变保护装置等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单体调试、站用变系统调试、接地变系统调试、主变压器系统调试、220kV 送配电系统调试、35kV 母线系统调试、220kV 母线系统调试、中央信号系统调试、UPS 系统调试、微机监控系统调试、五防系统调试等分系统调试、主变压器系统整体启动、厂用变压器系统试运、变电站试运、集电线路试运、变电站监控调试等整组试验,集电线路箱变、电缆交接试验及电气设备绝缘油试验,组件投用后检测(含热斑、IV、EL、逆变器转换效率、组串绝缘、方阵接地电阻、倾角、接地连续性、组串电压偏差),并取得相关报告,投标人负责相关配合工作。除此之外本标段所涉及的所有调试、试运测试、检测、试验均由投标人负责(并取得相关报告)。
投标人负责除涉网定值外的所有电气设备定值计算。
投标人负责电网公司要求完成的相关试验和整改,满足并网要求;负责项目配置“无人值守”场站的消防、安防措施等硬件设施;负责项目接入电网,配合接入区域集控中心、大唐集团大数据中心;配合设备厂家调试以及有关技术服务,配合电网接入、并网验收、整改,负责全站全容量通过72 小时试运行及性能考核验收。
部分涉网调试及并网后性能试验由招标人负责,主要包括:220kV 变电站场站AGC 测试、场站AVC 测试、场站一次调频测试、无功补偿装置SVG 性能检测(含高低穿)、一致性核查、关口表误差测量、220kVCVT 和CT(仅负责计量绕组)的精度、二次负载及二次压降测试等涉网试验。投标人负责相关配合工作。
2.6.4 服务:
1)招标人负责项目可研报告编制、项目备案、开工手续前各项专题的编制及审查;投标人负责配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取水证等合法手续办理工作。
2)投标人负责本标段投产所需的消防(含检测,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网络安全、等保测评、电能质量预评估、计量等专项验收及涉网验收及所有相关费用。投标人负责协助招标人按照《大唐集团公司光伏电站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完成本标段项目后评价工作,负责项目通过行业达标投产验收工作及移交生产和质保期服务,配合完成全过程造价审核及竣工结算审计。
3)招标人负责办理本标段涉及的220kV 升压站(含进站道路、护坡、材料加工区、堆场)、箱变基础、35kV 集电线路塔基基础、塔基施工平台及铁塔接地、35kV 集电线路直埋电缆占地、直埋电缆和塔基施工道路、光伏场区及场内临时道路、进场道路、场内检修道路、光伏场区甲供材料堆场、业主监理临时办公区用地、投标人的临时办公用地相关手续,并支付征地费用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复垦保证金。本标段除此之外的所有施工临时占地由投标人负责征地并支付征地费用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并由投标人负责相应区域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复垦保证金等所有相关费用,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办理所有工程建设依法合规手续。
4)本标段临时用地工作内容划分:
光伏场区内:临时用地范围以内的地上附着物拆除、植被种植由招标人负责,土地平整、复垦(仅具备种植条件)等工作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超出临时用地范围以外的地上附着物拆除、土地恢复、复垦复绿(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手段,恢复其原有利用功能)等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严禁超越招标人临时用地红线范围施工),并通过验收。
光伏场区外:所有临时用地的地上附着物拆除、土地恢复、复垦复绿(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手段,恢复其原有利用功能)等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并通过验收。
5)投标人确保在本标段招标人征地范围内施工,超越招标人征、租地红线外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的征租、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行政刑事处罚等工作及相关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负责。若因投标人超挖超占、土方溜坡、施工管控不当等自身原因,导致用地超出招标人征租地红线范围,且未按要求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由此引发的违法用地责任、行政刑事追责及相关损失赔偿,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6)投标人超出项目红线导致违法用地的行为主要包括:因主体工程建设出现的少批多占、整体施工区域超出项目建设用地审批范围;因材料堆场、施工便道等临时设施建设出现的临时用地范围超标;因清表作业破坏红线外植被;以及未经自然资源部门审批,擅自在红线外开展清表、场地平整等施工作业等情形。
投标人作为直接实施主体,必须独立承担超出红线违法用地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等,招标人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有权依据施工合同向投标人追偿损失;投标人超出项目红线违法用地的,相关行政单位将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人进行处罚,招标人有权直接从应付投标人的任何款项(包括进度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中扣除相应损失金额,不足部分仍有权向投标人追偿。
7)因投标人未在办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施工或者碾压,每次对投标人考核2-5 万元;如涉及政府处罚,投标人承担所有费用,同时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处罚金额2 倍的考核。
8)投标人负责协调本标段当地电网、供电公司完成临时施工电源转正式备用电源的用电报装及停送电相关手续办理及费用;如在升压站正式送电前未能完成临时施工电源转正式备用电源手续办理(如备案),造成不能正常用电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将按程序追究投标人责任。
9)投标人配合完成本标段的并网手续办理工作(包含报资审查、电网验收、并网申请书等)。
10)投标人负责本标段质量监督相关报审资料准备及各阶段质量监督问题整改并配合招标人直至通过验收。
11)投标人负责本标段节能、消防、反恐、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等的专项验收工作及其相应费用。
12)投标人负责完成本标段消缺、培训、验收、竣工验收、最终交付投产及档案竣工移交、验收工作。
13)投标人负责本标段人身意外伤害险、施工设备险、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除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手续办理。
14)工程质量验收阶段,需要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验收资料的,由招标人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项目质量检测服务,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地基基础、桩基试验、钢结构等。施工阶段的自检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15)招标人负责本标段的环评、水土保持的专项验收工作及其相应费用,并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完成本标段的水保设计、监理、监测,环评及水保验收工作。
2.6.5 其他:
1)本标段光伏方阵用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需采用对地表扰动较小的工艺和工程设备;采取永临结合措施,抑制扬沙起尘。施工现场如有沙柳,柠条等阻碍光伏组件安装和遮挡光伏组件的情况,投标人依法合规处置,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综合单价中。
★2)本标段允许使用的临时用地面积不超过本标段报批土地面积的40%,承包人施工期间须严格执行,严禁临时设施建设出现的临时用地范围超标。在施工期间因超出临时用地范围的违法用地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为满足本标段范围内临时用地不超过报批土地面积的40%所采取的所有植被保护措施(运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索道、人畜、轨道等;道路防碾压防护措施包括铺钢板、草帘子、土工布等;分界措施包括设警戒线、警戒标志桩、锥形筒、彩旗、密目网等,包括不限于定点以及巡查看护人员等,各立柱间距不得超过5 米)。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植被防护措施方案,施工前上报详细的实施方案且必须经监理审核,并报建设单位备案。投标人因布置各项防护措施发生的窝工费、降效费及临时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费用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综合单价中(充分考虑投标阶段及施工阶段的植被防护措施方案发生变化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综合单价均不做调整)。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现场,投标阶段均应充分考虑现场自然条件因素及用地政策因素,施工、环保、水保及材料设备运输等各类风险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后期不予追加相关费用。施工现场如有沙柳,柠条等阻碍光伏组件安装和遮挡光伏组件的情况,投标人依法合规处置,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综合单价中。因植被防护措施方案的上报、修改及实施而导致工期延误,不减免相应的考核。
3)投标人开工前充分了解施工区域地下设施分布,必要时进行地下设施勘探并采取保护措施,并负责相关费用。在施工中造成地下设施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赔偿;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超越招标人划定的道路或临时场地边界造成动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电缆及其他设施损坏等均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4)投标人应负责配合完成本标段施工范围土地测量丈量工作,本标段道路、集电线路、河道、通讯线路、地下管网等的跨越、钻越、拆改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投标人负责解决本标段(包含场区内和场区外)涉及的地方群众关系及各类阻工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村民阻工、因投标人工程款支付产生的阻工及农民5
工工资拖欠阻工问题等),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协调费、误工费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人配合完成本项目的竣工验收、档案验收等工作。满足达标投产要求,按照大唐集团公司四优工程管理办法通过集团公司验收。
7)本招标要求由投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8)由投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产生的费用必须以招标人名义缴纳的,则由招标人代为缴纳,在合同总价中予以等额扣除。
9)根据招标人制定的工期要求,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出具工期承诺函,承诺投产容量按期完成。
10)本标段所有工程项目除冬季停工外,须项目全容量并网后3 个月内完成所有的尾工消缺工作,,并符合大唐集团工程移交生产验收标准。
1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计划工期要求编制冬季施工专项方案,且冬季施工所发生的专项措施费等一切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专项措施费包括不限于:冬季施工专项措施费、施工降效补偿、专项进度管理费及相关风险费。含冬季低温、大风、冻土、风沙、结冰、寒潮等天气带来的人工、机械、措施、防护、人工及机械降效、清雪、保温措施、临时设施、人员保暖防护、机械车辆冬季用油、车辆强启等)。
12)本项目全部设备、材料的卸车、现场保管及场内二次、三次等多次倒运均由投标人负责。其中甲供设备、材料交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场地或项目规划材料堆场,投标人承担从交货地点至各安装作业点的全部转运工作。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现场地形、场内临时道路、施工布置、运输限制及各类影响因素。上述全部工作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计量支付,投标人不得就此提出费用增补、签证及索赔
13)投标人根据《光伏项目四优工程建设指导标准(试行)》内容编制施工组织专篇,并承诺项目投产后指标均能达到区域同类型先进值。
14)投标方负责在4 号升压站东南侧沙地建设9MW 容量的光伏方阵(其中固定支架容量3MW,柔性支架容量6MW),按照样板先行组织施工,施工工作须严格依照施工图纸规范实施,全面落实沙地施工专项要求。本区域作为沙地区域光伏施工样板区,投标方应立足沙地地貌特点,统筹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高标准打造示范标杆工程,以样板引领后续沙地区域光伏项目标准化施工建设。
15)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用地范围变化、用地区域变更而导致的地形地质及地貌变化、占用不同性质地类的面积变化、建设容量变化造成的工程量变化(包括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类似子目的,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
16)在评标阶段及合同谈判阶段,发包人核查发现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子目存在不平衡报价的,在保持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固定不变的前提下,有权对偏高、偏低的分项综合单价进行修正调整。
17)投标人施工人员承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现场施工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入场人员学历均为初中及以上;心电图、血压、呼吸等相关参数正常,无心脑血管疾病史,无四肢骨关节及运动功能障碍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入场人员均有相关作业资质证书;入场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面试评估(评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安全意识、安全能力、身体素质测试、反应能力测试、理解记忆能力测试、合作沟通能力测试、特殊工种实操能力测试等),如上述内容只要有1 项不满足招标人对入场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条件更换不满足要求的人员,且发生的各类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另行增加费用。
18)本标段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区域实施全封闭管理。投标人应结合工程设计及施工组织规划设置人员、设备、材料专用出入口,各出入口配置专业安保人员(人员身体素质良好,精力充沛,能够适应项目连续高强度工作模式),每个出入口安保人员不少于2 人,实行24 小时值守管控。大门执行标准化建设,实现人车分流;同步配套建设围挡、门卫室、警示标识(含夜间警示设施)、消防设施、安保器材等。所有人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实行统一管控,工作服、胸卡、安全帽编号规范化管理.以上全部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内.投标人须在项目实施前编制专项实施方案,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若承包人未按要求时限落实或实施成果不满足要求,扣除当月验工计价款项的5%~10%;建设单位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项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从本合同价款中扣除.
2.6.6 施工界限:
(1)与送出工程220kV 线路的分界线:以项目新建升压站220kV 线路侧首级塔为界{包含门行架构与220kV 线路连接所需的金具、引线、驱鸟器、防鸟刺、光电转换、余缆架、至本站继保室光纤配线架等所有材料及施工,满足验收(包括光路测试及报告)及使用功能的全部工作},至光伏发电场内全部建筑工程、电气安装、调试、服务、验收等内容均为本标段负责。
(2)配合标段五完成35kV 集电线路进站及接入35kV 开关柜下口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试验拆接线、相序核对、绝缘测试等工作);配合标段五完成光缆进站及光线配线架接入等相关工作以及其他接入新建220kV 升压站等全部工作(预留标段五的电缆、光缆通道及位置。电缆桥架、电缆沟的防火门及防火封堵等均归本标段负责)。
(3)新建220kV 升压站内人员管理、文明施工归本标段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二级及以上和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0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须具有2 个及以上100MW(或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农光(含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已竣工或完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或完工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 个及以上100MW(或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农光(含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已竣工或完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或完工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必
须经建设单位盖章,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9 月 29日至 2026 年 10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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