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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省内烟叶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2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省内烟叶运输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省内烟叶运输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招标需求

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省内烟叶运输项目。

2.2 项目地点:漯河市人民东路518号。

2.3 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前如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的,合同自动续展,合同有效期同时延长,续展期为一年。

2.4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不接受火车、汽车联运等方式。

2.5 项目概况:省内烟叶运输项目运输货物主要为烟叶,此处的烟叶为泛指,包含把烟、片烟、烟梗、烟末、碎片、薄片、膨胀烟丝、气流模块烟丝等。此项目为省内烟叶成品返回运输。烟叶运输业务是为烟叶采购服务,每年都存在采购量变化,与计划量不完全相同,同时局限于卷烟厂仓库库容,卷烟厂实际运输情况按实际分流量确定,运费按实际发生业务结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 资源整合:中标人以中标线路运输量为主,但招标人有权从所有中标单位中统一调配运力资源。投标人须承诺不以任何理由阻挠招标人实现运力资源的统一调配和资源整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熟悉烟草行业工作规程,信誉良好,具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专业运输资质的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在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3 投标人具有同期发往多条线路和发运不同运量烟叶的承运能力。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投标人必须有运输经营的相关能力,能提供所有承运车辆的保险证明、行驶证复印件;提供所有车辆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及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3.6 投标人应按公安、交通部门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年检,并保持随时承运状态。

3.7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并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日期;无重大违反烟草专卖管理记录及信誉、服务方面的不良反应,未发生过因重大安全事故而造成货物损失的。

3.8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和运输抗风险能力,具备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运输任务的能力,具备垫付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的能力,能够偿付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损货差损失。

3.9 投标人运输卷烟的车辆要求满足投标人运输要求:一是具有防水措施。二是符合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国家规定要求。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与转包。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70522日至201705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6

4.3报名请携带:

4.3.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时提供)。

4.3.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4.3.3 2014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的运输经营合同两份。

4.3.4 投标人所有承运车辆的保险证明、行驶证,及所有车辆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及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此项可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3.5 书面声明。

4.3.6 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如果有,报名时可以不提供)。

以上证件报名时审查原件,留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存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 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6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06131430,地点为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联 系 人:张先生、洪先生

 点:漯河市人民东路518

联系电话:0395- 26771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6

联系人:崔先生、孔先生

 话:0371-5502138986688490 18103866278

20170522

书面声明(格式)

至: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公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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