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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喀什市2017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2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  1、招标条件:   喀什市2017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经喀市发改项目【2017】115号、118号、120号、110号、114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喀什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喀什市交通运输局,项
  1、招标条件:
  喀什市2017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经喀市发改项目【2017】115号、118号、120号、110号、114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喀什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喀什市交通运输局,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融资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设计及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喀什市2017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二环—G314全长2.9公里,公路等级为一级,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24.5米,项目建安费5800万元;G314-吐曼西路全长2.84公里,公路等级为一级,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24.5米,项目建安费5680万元;阿瓦提乡一般农村公路项目全长63公里,公路等级为四级,单车道,路基宽度4.5-3.5米,项目建安费5040万元;帕哈太克里乡一般农村公路项目全长22公里,公路等级为四级,单车道,路基宽度4.5-3.5米,项目建安费1760万元;色满乡一般农村公路项目全长11.5公里,公路等级为四级,单车道,路基宽度4.5-3.5米,建安费700万元;总计项目建安费189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录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并在有效期内的,具有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需保证项目建设总体用工的70%以上、一般普工90%以上招用新疆籍劳动力。
  本项目参照《喀什经济开发区、喀什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深化实施意见(试行)》实施。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6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证原件、企业主要人员及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十年无行贿犯罪证明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贰套及单位介绍信到喀什东城总部经济区16楼1613室报名。
  4.2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单位,由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通知的具体时间到喀什东城总部经济区16楼1613室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11:00,投标人应于当日11: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喀什市行政审批局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经济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什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祁卫鹏
  电  话:18299673961
  招标代理: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联 系 人:崔佳
  电  话:18139360306
  监督单位: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998-257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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