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2,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中煤建工化勘院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煤建工化勘院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煤建工化勘院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长发备案[2016]178号),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中煤建工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煤建工化勘院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4号; 2.3 建设规模:中煤建工化勘院项目位于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4号,总用地面积23961.20平方米,净用地面积23636.68平方米,规划容积率≤4.3,建筑密度≤30%,建筑控制高度<100M,绿地率≥40%,拟建总建筑面积101637.72㎡(计容),停车位配建标准按长规发【2015】53文执行。 2.4 工程造价:项目总投资额约为70800万元; 2.5 工期要求:勘察设计总工期35日历天,中标后2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及地勘,初步设计审查会后10完成初步设计。各阶段进度应满足招标人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招标人批准计划调整; 2.6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文件深度满足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标准要求; 2.7 招标范围:中煤建工化勘院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进行地勘、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及相关服务;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国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9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注册建筑师和注册岩土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设计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设计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设计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或中标通知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日期为准;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招标;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国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投标并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其他资格要求:无 。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 4.3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从2017年 5月22日起至2017年5月 26日止,每天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凭以下资料原件报名: 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