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张湾街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4,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张湾街朝阳沟上独山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工程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蔡甸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武汉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张湾街办事处,招标编号:WHJH-2017-GC-00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张湾街朝阳沟上独山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竞争性谈判第三次公告
武汉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张湾街办事处的委托,对张湾街朝阳沟上独山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WHJH-2017-GC-005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张湾街朝阳沟上独山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3、预算控制价:130.2181万元;(超过此控制价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 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
2. 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工程(提供上岗证、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 供应商拟派项目部其他技术人员(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齐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申请人在职员工(提供上岗证、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4. 供应商近三年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2014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外地企业须携带《外地企业进鄂企业备案表》
6. 供应商(含法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由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四、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 2017年6月24日 起至 2017年6月26日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 武汉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时代广场9座2202室)
3.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根据本项目公告要求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谈判文件。
五、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2017年6 月2日17:00时之前提交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作为其参加投标的一部分。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帐户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以下专用账户,不接受其它方式交纳;未能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原渠道退回各供应商基本账户:
收款人:武汉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
帐 号:7381010182100087218 行号:216098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7年6月3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4楼三号开标室
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张湾街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时代广场9座2202室
联系人:谢欢周勇 联系电话:027-85802903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27- 69845629
八、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