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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长兴县乡镇小型重金属气站建设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长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4,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湖州长兴县乡镇小型重金属气站建设项目,所属区域:浙江-湖州-长兴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摘要:本公告受长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4,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湖州长兴县乡镇小型重金属气站建设项目,所属区域:浙江-湖州-长兴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长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招标编号:CXCG20170500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浙江省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现就长兴县乡镇小型重金属气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XCG201705004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本项目采购主要包括监测设备及设备集成,项目预算人民币约540万元。内容和数量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技术规格

备注

1

重金属颗粒物自动换膜采样器

10

详见招标需求

 

2

PM2.5分析仪

10

详见招标需求

3

数据采集传输系统

10

详见招标需求

4

室外机箱(含空调)及系统集成

10

详见招标需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等

1、报名时间:2017524日上午800时至2017612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

潜在供应商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报名,未向集中采购机构报名的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1)网上报名:申请注册成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注册用户后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xztb.gov.cn )通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如供应商尚未注册用户的,应当符合《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申请注册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注册用户资格(具体申请程序详见《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办法》),同时做好提交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注册申请工作。

注册会员现场审核时间: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 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4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6室;

提交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等资料一份。

(提示: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快递等报名方式)。

3)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4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上银行转帐(其他方式无效)交至下列帐户(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帐,各投标单位应提前从开户行汇出,递交标书时凭回执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领取收据)

帐户名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龙山支行;

银行账号:1205270419200042517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6月13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7年6月13日10时在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cxztb.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人:长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联系人:张云     联系电话:0572-6567520

2、集中采购机构: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姚国强 、 陈平平

         联系电话:0572-6265653         传真:0572-6265653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31085

4、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6027789

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24日

附件: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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