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师范大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4,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徐汇区人文学院办公室装修工程澄清,所属区域:上海-徐汇区,所属行业分类:办公,采购业主:上海师范大学,招标编号:SHXM-00-20170511-727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办公室装修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XM-00-20170511-7274,预算编号:00-17-33357)的规定,现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澄清: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办公室装修工程 2、项目编号:SHXM-00-20170511-7274 3、预算编号:00-17-3335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包含对人文学院办公室装修工程:文苑楼8楼建筑面积868平方米,层高为3.6米,中间为交通核心筒,共设2部和三部楼梯,主要功能为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将其功能调整,同时对男女卫生间重新调整布局。 具体项目内容、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产品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施工工期:2017年9月1日前完成 6、施工地点: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内 二 补充内容: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办公室装修工程补充招标文件: 1)中标交易费(含招标代理费、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等):按《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文规定,中标交易费由中标单位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100%本项目的中标交易费); 2)专家评审费: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文),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以专家签单为准)。
其余不变
以上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 采购人名称: | 上海师范大学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 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之俊大厦5楼 |
| 联系方式: | 021-64322519 | 邮编: | 200030 |
| 联系人: | 苗先生 | ||
| 电话: | 18516771902 | ||
| 传真: | 021-51712380 | ||
| 日期: | 2017-05-23 |
附件信息:
原招标公告: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办公室装修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首次公告日期:2017-05-12 16:30:00- 2017-05-19 23:5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