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粤桂热电循环糖厂搬迁技改项目第四批(招标编号:0612-1740D1040257)子包3招标公告中的合格投标人条件作以下修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持有“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3、业绩要求:2012年至今具有1个单台水量25t/h(含25t/h)以上水处理生产线设备供应并安装、调试的业绩,且业绩必须是一体净水+超滤+反渗透+混床/EDI的超纯水工艺,并提供用户证明文件(须注明业主名称、规模、使用时间、同类型设备的规格/型号,并提供用户证明复印件及合同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关联公司、技术合作方、技术转让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