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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塔城地区乌苏市2017年农村公路融资贷款项目第五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  1.招标条件   本塔城地区乌苏市2017年农村公路融资贷款项目第五批公路建设项目已经塔城地区发改委(塔地发改基础[2017]31号)批准进行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乌苏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乌苏市交通运输局,建设
  1.招标条件
  本塔城地区乌苏市2017年农村公路融资贷款项目第五批公路建设项目已经塔城地区发改委(塔地发改基础[2017]31号)批准进行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乌苏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乌苏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贷款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境内,本项目设计招标共划分3个合同段,具体合同段划分及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合同段号

建设地点

暂定里程(km

公路等级

勘察设计内容

十三

Y054线:古尔图镇农机站-牧业五队艾木台牧民定居点

11.5

三级

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防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地勘、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造价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施工后续服务等。

十四

X795线:G312K4430.300处西大沟路口-白杨沟镇(二期)

15.0

三级

十五

夹河子乡至乌苏东环道路连接线

41

三级

Y084线:X796线K7.42处-兵团1259连达子庙

三级

X799线:G30线K4455.500处-塔布勒合特乡

三级

  2.2勘察设计周期:
  (1)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自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 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7天之内向招标人提交技术规范、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
  (3)施工现场后续服务:自工程施工招标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公路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且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5月25日至5月29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30至 13∶30,下午16∶30至19∶30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苏市项目部(乌苏市淮河西路689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预备会
  5.1 招标人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4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乌苏市渝龙大酒店十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第十三合同段应一次性提交柒仟元人民币(?7000元)投标保证金,第十四合同段应一次性提交壹万元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第十五合同段应一次性提交贰万元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及《新疆经济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苏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乌苏市人大政协办公楼
  邮政编码: 833000
  电 话: 0992-8520444
  传 真: 0992-850241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奎屯市团结东街28号
  邮政编码:833200
  联系人:何阳
  电话、传真:0992-8526000,13364969515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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