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5,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漳州长泰县霞美粮食储备库输送设备、通风设备配套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漳州-长泰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晏圣-〔2017〕002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晏圣-〔2017〕002号 |
| 开标时间:2017-06-15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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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县霞美粮食储备库输送设备、通风设备配套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长泰县霞美粮食储备库输送设备、通风设备配套工程(二次招标)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5】3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及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泰县岩溪镇霞美村。 2.2 建设规模:预算审核价为956096元(含暂列金45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或预算审核价、招标文件以及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2.4招标控制价:883208元,含暂列金45000元 。 2.5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合格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2.7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要求投标人须为所投粮食机械设备制造商,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械制造专业工程师证书;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4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根据漳行政【2013】17号和漳政办【2012】222号的标准执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5月 25日至 2017年6月14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若需要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本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应在2017年6月14日17:00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应使用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15 日 8 时 30 分,提交地点:长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长泰县建设局九楼);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备注: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同时: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复印件或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如采用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应一并将投标保函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zx.com)、 中国长泰(http://www.changtai.gov.cn/cms/html/xzfwz1/index.html)等网站上发布。 9.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用按7000元包干。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清费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人民西路101号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 0596-832768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人和花园会所三楼,邮编:363900 电子邮件:2172573277@qq.com 联系人: 小陈 联系电话:15396351799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 监督部门:长泰城乡规划建设局、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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