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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顺控桂畔海水系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审定的工程概算建安费为:14.36亿元(其中:伦教大涌水系综合治理工程:7.22亿元,桂畔海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7.14亿元)。 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为:830.66万元(其中:伦教大涌水系综合治理工程417.52万元,桂畔海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413.14万元)。 造价咨询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竣工结算并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审计为止。 项目规模: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包括伦教大涌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和桂畔海河水系综合治理项目,涵盖伦教大涌、桂畔海河主河道(北起顺德水道黄麻涌水闸,南至桂畔海水利枢纽接入容奇水道,全长21.5公里)及56条内河涌(大良河、新松涌、三河涌、古鉴涌等),涉及大良、伦教和勒流三个街道。通过截污管网建设、河涌的清淤及底泥处置、水体活化等措施实现水质整治目标,本项目共计建设截污管渠共计约107km,并建设污水提升泵站、自净泵站、节制闸等,工程概算建安费为14.36亿元,其中:桂畔海河水系约7.14亿元,伦教大涌水系约7.22亿元。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等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及全过程成本控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1.1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1.3 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相应资质类别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没有被锁定(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1.4 投标人已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1.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1.6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需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需提供投标人近1年(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3.1.7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需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1.8 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以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同时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2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4.2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开标后,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3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报名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ggzy.cn)办结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办事指南栏目,咨询电话:0757-2283675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sdggzy.cn)招标公告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逾期将不能下载。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等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2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 6 月 2 日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6.3 招标文件经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 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开标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投标担保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珠江商报 上发布。 10. 其他 10.1 招标人的任何关于本次招标公告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在顺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dggzy.cn/)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中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 10.2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10.3收标会议当天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出席开标会议。若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会并按受身份验证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修变更、修改的权利。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桂畔海水系治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蒙先生 电 话:0757-22310076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宁路1号信业大厦五楼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左工 电 话:020-37871723 传 真:020-38377376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52号之九1201房 邮 编:510075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21
2017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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