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6,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武汉市汉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五里食品药品监督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暖通工程第1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汉阳区,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编号:J17052153-196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武汉市汉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五里食品药品监督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暖通工程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汉阳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J17052153-1967号)要求,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汉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其五里食品药品监督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暖通工程以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KD-ZFCG-20170507
(二)项目名称:五里食品药品监督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暖通工程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6.17万元(含财政拨款56.1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采购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七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五里食品药品监督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暖通工程
(3)类别:工程
(4)用途:暖通工程
(5)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7)采购预算:人民币56.17万元
(8)期限(工期):90个日历天
(9)质保期:按国家法定标准
(10)其他:本工程控制价人民币55.500052万元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工程控制价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 / 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上述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招标文件评审办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第1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二代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4.应为所投空调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同一品牌按报名顺序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报名,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所投空调的制造商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证书和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所投空调须列入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提供所投产品品牌型号的节能产品清单截图并明显标识;
7.所投空调须具有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所投产品检测报告;
8.须提供近两年度(2014年、2015年或2015年、2016年)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营业时间不满上述年份要求的,可提供当年的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9.须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0.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查询时间段为近三年;
11.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文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5月26日起至2017年6月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金桥大道绿色新都(三期)115幢2单元1层2号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授权代表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
3.资格证明材料:
一次性提交符合“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不符合要求的资料,本公司一概不接受报名。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四)其他要求
1.到场进行原件及复印件审查核验和签署相关文件的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
2.没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不符合要求的资料,本公司一概不接受报名。原件及复印件审查核验一次性通过的供应商方可接受其投标报名(不接受补充或更正)。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金桥大道绿色新都(三期)115幢2单元1层2号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7年6月22日10:30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金桥大道绿色新都(三期)115幢2单元1层2号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二)时间:2017年6月22日10:30时(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7-05-26~2017-06-22共27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汉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芳草路1号
联系人:闵新君
电 话:(027)84468807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金桥大道绿色新都(三期)115幢2单元1层2号
联系人:陈雯静
电 话:(027)82757009
传 真:(027)82757019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4468813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市汉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