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一般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
段内容)
4)近三年(2013 年 12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有丰富
的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5)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
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
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
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
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
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1)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12)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
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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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
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
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4)根据高检会【2015】3 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
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
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
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专项资格要求
(1)风机生产或组装或检修或维护或安装等经营范围或电力行业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修四级或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方必须提供检修人员工作名单及详细简历,且检修人员必须提供
高处作业证及电工作业证。
(3)投标方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1000 万元。
(4)具备风机维护所配套专业工器具,且工器具在检验周期内。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审查。
1.3.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
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标书购买汇款帐号:长岛县建设银行37001667370050000439
联系电话:13854511139
联系人:王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