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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147团千头乳肉兼用型牛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由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八师发改(农经)备[2016]16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七团,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第八师147团千头乳肉兼用型牛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第八师147团
2.3 建设规模:1498㎡
2.4 结构类型: 钢结构 层数:地上一层
2.5 工程计划投资额:200万元
2.6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
2.7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清单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7.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区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登记。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清单计价,设招标控制价)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5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接收报名,报名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及资质证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原件;(以上资料需另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七团 招标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第八师一四七团 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号
邮编:832000 邮编:832000
联系人:赵卫君 联系人:郑玲、柳叶
电话:13364986600 电话:15909932531 14709932629(办)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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