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石总场北泉镇绥来驿城新建水水换热设备、电气、材料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名称)已由石河子市北泉镇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经发[201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总场,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总场北泉镇绥来驿城新建水水换热设备、电气、材料 采购项目 2.2建设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总场 2.3建设规模: 2.4工程投资额: 万元 2.5本次招标范围如下:石总场北泉镇绥来驿城新建水水换热设备、电气、材料采购项目等有关内容。 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 一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材料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以上证书在报名时和开标时见原件。 4.2审查办法: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评标办法:设备、材料采购综合评估法。 6. 投标报名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3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北三路41#小区阳光丽景小区120栋三楼交易大厅)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需另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套)。由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报名。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止(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30至19:00(北京时间)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不接受邮购) 8、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号小区120栋三楼交易大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石河子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八师石河子总场 地 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地 址:石河子开发区东六路70-5号 第八师石河子总场 邮 编:832000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李腾 联 系 人:谢芳 杨玲玉 电 话:15109932411 电 话: 6659889 13999535686 1879976864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7年5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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